銘宣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0年11月02日 (西元2011-11-0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6月17日 (西元2016-06-17)

統一編號:53456648

公司狀況:解散 (106年12月21日 新北府經司字 第1068083445號)

資本總額(元):3,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居仁巷27號1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居仁里三民路二段居仁巷27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居仁巷27號1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附近印刷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印刷:從事報紙、書籍、期刊等印刷品印刷之行業。印刷製程包括使用各種方法將影像從印刷版、網版或電腦檔案轉印到紙張、塑膠、金屬、紡織製品或木材等媒介。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從事印刷輔助之行業,如排版、印刷相關用版製作、印刷品裝訂及加工等服務。

紙容器製造:從事以紙板、瓦楞紙、浸蠟紙、強力紙等製造密封或通氣之容器或紙袋之行業。
統計分析紙容器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利樂包製造、瓦楞芯紙製造、紙菸製造、鋁箔包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印刷: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統計分析印刷產業已在經營名片印製、喜帖印製、塑膠皮布印染、姓名貼紙印製、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賀卡印製、郵票印製、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製版: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統計分析製版產業已在經營印刷排版、書包製造、木瓜栽培、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滾條織製、照相排版、紙菸製造、網皮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鉛版製作、銅礦採取、銘版製作、鋁箔包製造、鋅版製作、鋼版製作、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統計分析印刷品裝訂及加工產業已在經營印刷排版、書包製造、木瓜栽培、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滾條織製、照相排版、紙菸製造、網皮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鉛版製作、銅礦採取、銘版製作、鋁箔包製造、鋅版製作、鋼版製作、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影印紙製造、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健身器材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影印紙製造、空膠囊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理貨包裝: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統計分析理貨包裝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包工伐木、地毯製造、文具盒製造、會計諮詢、條碼閱讀機製造、獨木舟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