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洋海產有限公司-水產品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10月24日 (西元2012-10-2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1年11月19日 (西元2012-11-19)

統一編號:5400073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

代表人姓名:黃順興

公司所在地: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村公正路117巷11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村公正路117巷1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屏東縣新園鄉共和村公正路117巷11號1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董事:黃順興出資金額10,000

附近農、畜、水產品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水產品批發:從事生鮮、冷藏、冷凍或保藏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如魚類、蝦蟹類、頭足類、藻類、貝介類等批發。

遠洋漁撈:使用動力漁船在我國二百浬經濟海域以外,從事漁撈之行業。
統計分析遠洋漁撈產業已在經營沿岸刺網、海洋植物採集、珊瑚採集、珍珠採集、近海圍網、遠洋圍網、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近海沿岸及內陸漁撈:使用動力漁船在我國經濟海域(十二至二百浬)或領海(十二浬)內或湖泊、河川、水庫等內陸水域從事漁撈之行業。包括近海漁業、沿岸漁業、內陸漁撈業。
統計分析近海沿岸及內陸漁撈產業已在經營沿岸刺網、海洋植物採集、珊瑚採集、珍珠採集、近海圍網、遠洋圍網、魚藤栽培、水稻栽培、河川漁撈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對外漁合作:以提供漁業技術,在外國專屬漁業區、經濟海域或中華民國境內合作經營漁業之行業。

漁服務:提供漁業生產服務之行業,如漁業補給業。

水產品批發: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包括魚類、蝦蟹類、貝介類、頭足類等。
統計分析水產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寵物配種、幼畜批發、種苗培育、觀葉植物栽培、魚藤栽培、藻類食品製造、蝦養殖、貝介養殖、頭足類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漁具批發:從事各種漁網具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漁具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印刷排版、古錢批發、喪葬用品批發、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宗教用品批發、手帕縫製、皮材收集、礦泉水製造、紀念品批發、紙菸製造、藝術品批發、陶瓷釉玻璃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水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藻類食品製造、蝦養殖、貝介養殖、頭足類批發、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農、林、漁、畜牧顧問:從事農藝、園藝、林業及林業工程、漁撈、水產養殖及畜牧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統計分析農、林、漁、畜牧顧問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統計分析租賃產業已在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影印紙製造、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測量儀器設備出租、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貨車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電桿木鋸製、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木瓜栽培、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農作物採收、金針菜栽培、食用甘蔗栽培、營造用曳引機製造、起重纖維繩纜絞製、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辦公廳室營建、機能性飲料製造、船帆縫製、飛簷瓦製造、高脂乳製造、健身器材製造、帆布床縫製、手帕縫製、沙拉醬製造、浮式平板玻璃製造、海洋植物採集、登山用品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漁具零售:從事各種漁網具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漁具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印刷排版、古錢批發、喪葬用品批發、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宗教用品批發、手帕縫製、皮材收集、礦泉水製造、紀念品批發、紙菸製造、藝術品批發、陶瓷釉玻璃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