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愛工作室-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8月30日 (西元2016-08-30)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8月30日 (西元2016-08-30)

統一編號:42409789

登記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負責人姓名:丁鵬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76號12樓之1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幸福里忠孝東路一段76號12樓之1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76號12樓之1 郵遞區號3+3查詢

附近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店家

營運登記業務

寵物用品批發:從事4691細類以外其他商品專賣批發之行業,如紙漿、紙張(板)、古董、藝術品、紀念品、手工藝品、喪葬用品、宗教用品、基本金屬、礦物、皮革等批發。

寵物用品零售:從事4851細類以外其他全新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紀念品、手工藝品、宗教用品、喪葬用品等全新商品零售店。寵物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經營各種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寵物食品及其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寵物配種、幼畜批發、種苗培育、觀葉植物栽培、魚藤栽培、中藥採集、印刷排版、古錢批發、喪葬用品批發、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宗教用品批發、手帕縫製、皮材收集、礦泉水製造、紀念品批發、紙菸製造、藝術品批發、陶瓷釉玻璃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出版: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出版產業已在經營參考書出版、地毯製造、字典出版、小麥栽培、技術手冊出版、數位板製造、書包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百香果栽培、電桿木鋸製、工業用線網編結、廣告燈製造、明信片出版、照相排版、目錄出版、美術燈製造、賀卡印製、郵票印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顧問服務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報紙: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書,其發行對象為一般大眾之非特定對象,刊期為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統計分析報紙產業已在經營數位板製造、新聞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雜誌(期刊)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統計分析雜誌(期刊)出版產業已在經營數位板製造、期刊出版、雜醇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統計分析圖書出版產業已在經營參考書出版、地毯製造、字典出版、小麥栽培、技術手冊出版、數位板製造、書包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百香果栽培、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統計分析有聲出版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唱機頭製造、廣告燈製造、手帕縫製、線網織製、聲納設備製造、雷汞製造、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