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森總合環境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顧問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8年05月29日 (西元1999-05-2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7月01日 (西元2016-07-01)

統一編號:1692871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吾胡

公司所在地:宜蘭縣宜蘭市梅洲里鎮平二路9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梅洲里三鄰鎮平二路9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宜蘭縣宜蘭市梅洲里鎮平二路9號1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董事長:李吾胡持有股份數25,000

董事:游新福持有股份數95,000

董事:李育函持有股份數50,000

監察人:江允仁持有股份數120,000

附近技術顧問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景觀建築服務:從事建築設計及其相關技術顧問服務之行業。都市、鄉鎮規劃及景觀建築服務亦歸入本類。

室內設計:從事室內空間規劃、配置等設計服務之行業。

庭園景觀工程:從事公園、庭園景觀工程之興建、改建、修繕等行業,如設置人造草皮或營造步道、圍籬、塑像、噴泉、假山堆製及池沼開鑿等景觀工程。

資料處理、網站代管及相關服務:從事以電腦及其附屬設備,代客處理資料之行業,如電腦分時服務提供、資料登錄、圖檔掃瞄等。網站代管及應用系統服務提供(ASP)亦歸入本類。

工程技術顧問: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結構工程、大地工程、測量、 環境工程、都市計劃、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化學工程、工業 工程、工業安全、水土保持、應用地質、交通工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科別之工程 (如採礦工程等),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改變 自然環境之行為等技術服務事項,包括規劃與可行性研究、基本設計、細部設計、協辦招 標與決標、施工監造、專案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並以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 辦理登記之技師科別工
統計分析工程技術顧問產業已在經營建材鋸製、景觀建築服務、造模機製造、都市、鄉鎮規劃、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統計分析景觀、室內設計產業已在經營建材鋸製、景觀建築服務、造模機製造、都市、鄉鎮規劃、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室內娛樂場所營建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統計分析資訊軟體服務產業已在經營應用軟體出版、網皮製造、電桿木鋸製、系統櫥櫃安裝、資料微處理機製造、轉化糖製造、軟糖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統計分析資料處理服務產業已在經營系統櫥櫃安裝、資料微處理機製造、轉化糖製造、電桿木鋸製、圖釘製造、應用軟體出版、網皮製造、雲母礦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電子資訊供應服務產業已在經營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無機鞣劑製造、網皮製造、衛生棉製造、入口網站經營、通心粉製造、剪刀製造、透明平板玻璃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