淙暉實業有限公司-體育用品製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11月27日 (西元2006-11-27)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3月28日 (西元2016-03-28)

統一編號:2852799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陳靖雅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大里區西湖里草堤路158巷19弄3號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大里區西湖里草堤路158巷19弄3號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大里區西湖里草堤路158巷19弄3號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董事:陳靖雅出資金額500,000

附近育樂用品製造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體育用品製造:從事各種材質之體育用品及配備製造之行業,如各種球類及球具用品、田徑用品、衝浪板、滑雪板、溜冰鞋、釣具、登山用品、體操及健身器材等製造。皮製運動手套及運動帽製造亦歸入本類。

其他人造纖維製造:從事以化學方法製造合成或再生纖維棉及絲之行業,如醋酸纖維、聚酯纖維、嫘縈纖維、硝化纖維、銅銨纖維、尼龍纖維、酪素纖維、聚丙烯纖維、聚丙烯腈(亞克力)纖維、碳纖維及聚氨基甲酸酯(PU)纖維等製造。

體育用品製造:從事體育用品製造之行業。
統計分析體育用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保久乳製造、健身器材製造、冰淇淋製造、啞鈴製造、射擊靶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撞球桿、桌及球製造、曲柄軸製造、桌巾縫製、棒鋼製造、標籤織製、橄欖栽培、沙拉醬製造、溜冰鞋製造、滑石礦採取、潛望鏡製造、登山用品製造、直接還原鐵鍊製、箭及箭靶製造、籃球及網製造、網皮製造、羽毛球拍及球製造、舉重床製造、蛙類養殖、衝浪板製造、西瓜栽培、足球及網製造、跑步機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鉛版製作、鏈條製造、鐵礦採取、飛簷瓦製造、馬鈴薯栽培、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高脂乳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人造纖維製造:以化學合成方法製造高分子聚合纖維棉及絲之行業。以纖維素再生製造纖維如嫘縈等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人造纖維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嫘縈棉紗(線)紡製、尼龍纖維梭織布製造、彈性纖維製造、溶劑型纖維素纖維梭織布製造、硝酸製造、硬糖製造、碳酸飲料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酪素製造、醋飲料製造、銅礦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從事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之行業。包括平板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玻璃容器製造業、玻璃纖維製品製造業、其他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科學及工業用玻璃器皿及玻璃熟料之製造亦歸入本類。光學玻璃製品製造應歸入 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小類之適當細類。
統計分析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反射玻璃製造、壓克力板製造、強化塑膠板、棒、管、型材製造、彎曲玻璃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浮式平板玻璃製造、烤酥油製造、玻璃絲織品織製、膠合不織布製造、透明平板玻璃製造、鏡板玻璃製造、雙層玻璃製造、圓編針織布製造、橫編針織布製造、經編針織布製造、琺瑯釉玻璃製造、鐘錶玻璃製造、陶瓷釉玻璃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建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塗料製造、漆布織製、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木瓜栽培、杉皮批發、竹筍栽培、水稻栽培、混合汽油製造、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砂岩採取、磚瓦批發、磁控管製造、衛生棉製造、貼面石材批發、建材鋸製、螺絲起子製造、貨車製造、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影印紙製造、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健身器材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影印紙製造、空膠囊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