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京瓷企業社-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0年09月28日 (西元2001-09-2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2月17日 (西元2016-02-17)

統一編號:13768080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夏如龍

出資額(元):3,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685號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獅路685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685號 郵遞區號3+2查詢

附近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店家

營運登記業務

陶瓷裝飾品燒製:從事2321至2323細類以外陶瓷製品製造之行業,如陶瓷餐具、陶瓷雕像、陶瓷裝飾品、科學或工業用陶瓷製品、陶瓷家具等製造。

陶瓷器皿及餐具批發:從事4561至4567細類以外家庭器具及用品批發之行業,如炊具、掃帚、刷子、塑膠袋、家庭衛生用紙、家用瓦斯器具、餐具、器皿等批發。

茶葉批發:從事咖啡、茶葉及胡椒、咖哩、肉桂等香料批發之行業。可可批發亦歸入本類。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從事以長石、砂石、黏土等天然礦物與人造陶瓷材料製造陶瓷製品之行業。包括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業、陶瓷藝術品製造業、陶瓷建材製造業、科學用與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業、其他陶瓷製品製造業。陶瓷餐具製造業歸入CO01010 餐具製造業。
統計分析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瓷土採取、素味罐頭製造、透明平板玻璃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科學用陶瓷製品燒製、陶瓷釉玻璃製造、厚瓦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彩磚燒製、拋光石英磚製造、拼花地板製造、琉璃磚瓦製造、白菜栽培、紅豆栽培、薄荷栽培、釉面瓷磚製造、階磚製造、面紗織製、飛簷瓦製造、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統計分析陶瓷玻璃器皿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茶葉批發: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統計分析茶葉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可可豆栽培、咖啡栽培、肉牛飼育、胡椒栽培、茶樹栽培、辛料批發、香茅草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機械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化粧箱製造、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建材鋸製、木瓜栽培、紡黏不織布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輸電設備製造、農作物採收、造模機製造、金針菜栽培、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藝術品諮詢顧問: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統計分析藝術品諮詢顧問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統計分析藝文服務產業已在經營燈泡製造機製造、節拍器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藝術品批發、表演海獸養殖、音效卡製造、劇院營建、流體傳動設備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國民年金保險、地毯製造、植物染料採集、水稻栽培、海洋植物採集、博物館營建、史蹟陳列館、天敵昆蟲採集、展著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文具盒製造、社會學研究、科學用陶瓷製品燒製、紀念品批發、美術燈製造、蠟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