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世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乳品製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8年06月10日 (西元1999-06-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12月02日 (西元2016-12-02)

統一編號:16938714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00

代表人姓名:林勛

公司所在地: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民有街6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民有街6號

郵遞區號快搜: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民有街6號 郵遞區號3+2查詢

董事長:林勛持有股份數909,092

董事:林晉光持有股份數454,545

董事:曾秀鳳持有股份數454,545

董事:王慧芳持有股份數454,545

董事:林文生持有股份數454,546

董事:陳鴻志持有股份數2,272,727(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葉三傳持有股份數2,272,727(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柳政綱持有股份數2,272,727(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黃倉郎持有股份數2,272,727(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王昭隆持有股份數0

附近乳品製造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奶粉製造:從事乳品製造之行業,如鮮乳、調味乳、乳油、優格、乳酪、冰淇淋等製造。

肉類罐頭製造:從事現成膳食及菜餚製造,並經冷凍、罐裝或真空包裝等處理以利保存之行業,如冷凍調理肉類、魚類及蔬菜菜餚、罐裝燉肉、冷凍披薩、冷凍粽子、冷凍盒餐等製造。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從事 C101010 至 C199040 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
統計分析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三明治製造、人造肉製造、冰淇淋製造、即溶咖啡製造、咖啡栽培、四物飲製造、奶粉製造、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布丁製造、油菜籽栽培、炸豬皮製造、焦糖製造、爆米花製造、甜菊栽培、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筋膠製造、米果製造、糊精製造、紅豆栽培、肉牛飼育、芋類栽培、藻類食品製造、蛋雞飼育、蜆精製造、調味乳製造、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酵母製造、雞精製造、食用甘蔗栽培、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優格製造、冰淇淋製造、奶粉製造、橄欖栽培、牛蒡栽培、花豆栽培、葵花油批發、蛋雞飼育、食用甘蔗栽培、麻糬製造、黃麻栽培、可可豆栽培、咖啡栽培、肉牛飼育、胡椒栽培、茶樹栽培、辛料批發、香茅草栽培、冷凍冷藏肉類製造、保久乳製造、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檳榔栽培、糕餅批發、糖漿製造、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飲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乳品製造:從事乳製品製造之行業。從事批發或零售乳之殺菌、均質、調味、裝瓶等業務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乳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乾果製造、低脂乳製造、保久乳製造、優格製造、冰淇淋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奶粉製造、煉乳製造、發酵乳製造、脫水肉品製造、調味乳製造、高脂乳製造、鮮榨蔬果原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製粉:從事以稻、麥、豆、薯等製造麵粉、澱粉、粗粒粉、籤、片及速食穀類製品等之行業。代客處理豆類、咖啡、根類之脫粒或剝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統計分析製粉產業已在經營可可豆栽培、大豆栽培、巧克力粉製造、杏栽培、燕麥粉製造、秈米粉製造、稞麥粉製造、穀類乾燥、粳米粉製造、糯米粉製造、芡粉製造、菱角栽培、葛鬱金(粉薯)栽培、蕎麥栽培、薯類製粉、藕粉製造、豆芽栽培、速食穀片製造、食用甘蔗栽培、麥門冬栽培、麵糰製造、黃麻栽培、果實採集、樹薯栽培、澱粉製造、玉米栽培、異麥芽寡糖製造、葡萄栽培、高脂乳製造、三明治製造、人造肉製造、冰淇淋製造、即溶咖啡製造、咖啡栽培、四物飲製造、奶粉製造、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布丁製造、油菜籽栽培、炸豬皮製造、焦糖製造、爆米花製造、甜菊栽培、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筋膠製造、米果製造、糊精製造、紅豆栽培、肉牛飼育、芋類栽培、藻類食品製造、蛋雞飼育、蜆精製造、調味乳製造、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製造、酵母製造、雞精製造、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