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泰興業有限公司-體育用品製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66年08月24日 (西元1977-08-2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4月18日 (西元2016-04-18)

統一編號:1213631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9,500,000

代表人姓名:陳春美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會稽里大興路323號1樓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會稽里大興路323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桃園區會稽里大興路323號1樓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董事:陳春美出資金額4,850,000

附近育樂用品製造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體育用品製造:從事各種材質之體育用品及配備製造之行業,如各種球類及球具用品、田徑用品、衝浪板、滑雪板、溜冰鞋、釣具、登山用品、體操及健身器材等製造。皮製運動手套及運動帽製造亦歸入本類。

其他運動用品、器材批發:從事運動用品、器材等批發之行業,如釣魚用具、露營用品、登山用品、自行車及溜冰鞋、登山鞋等特殊運動用鞋等批發。

其他運動用品、器材零售:從事運動用品、器材之專賣零售店,如釣魚用具、露營用品、登山用品、自行車及溜冰鞋、登山鞋等特殊運動用鞋零售店。

其他商品經紀:以按次計費或依合約計酬方式,從事有形商品買賣居間說合而收取佣金之行業。經由網際網路從事商品經紀亦歸入本類。

體育用品製造:從事體育用品製造之行業。
統計分析體育用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保久乳製造、健身器材製造、冰淇淋製造、啞鈴製造、射擊靶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撞球桿、桌及球製造、曲柄軸製造、桌巾縫製、棒鋼製造、標籤織製、橄欖栽培、沙拉醬製造、溜冰鞋製造、滑石礦採取、潛望鏡製造、登山用品製造、直接還原鐵鍊製、箭及箭靶製造、籃球及網製造、網皮製造、羽毛球拍及球製造、舉重床製造、蛙類養殖、衝浪板製造、西瓜栽培、足球及網製造、跑步機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鉛版製作、鏈條製造、鐵礦採取、飛簷瓦製造、馬鈴薯栽培、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高脂乳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影印紙製造、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健身器材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影印紙製造、空膠囊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統計分析租賃產業已在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影印紙製造、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測量儀器設備出租、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貨車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電桿木鋸製、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木瓜栽培、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農作物採收、金針菜栽培、食用甘蔗栽培、營造用曳引機製造、起重纖維繩纜絞製、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辦公廳室營建、機能性飲料製造、船帆縫製、飛簷瓦製造、高脂乳製造、健身器材製造、帆布床縫製、手帕縫製、沙拉醬製造、浮式平板玻璃製造、海洋植物採集、登山用品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