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生命禮儀有限公司-殯葬禮儀服務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5月16日 (西元2012-05-1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5月30日 (西元2016-05-30)

統一編號:5384949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王朝輝

公司所在地: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450巷43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450巷43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彰化縣彰化市牛埔里彰南路三段450巷43號1樓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董事:王朝輝出資金額1,000,000

附近其他服務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殯葬服務:從事人或動物屍體之埋葬、火化、殯葬禮儀服務等行業。墓地租售及維護亦歸入本類。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統計分析租賃產業已在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影印紙製造、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測量儀器設備出租、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貨車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電桿木鋸製、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木瓜栽培、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農作物採收、金針菜栽培、食用甘蔗栽培、營造用曳引機製造、起重纖維繩纜絞製、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辦公廳室營建、機能性飲料製造、船帆縫製、飛簷瓦製造、高脂乳製造、健身器材製造、帆布床縫製、手帕縫製、沙拉醬製造、浮式平板玻璃製造、海洋植物採集、登山用品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統計分析仲介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殯葬禮儀服務:依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以承攬處理殯葬事宜之行業。
統計分析殯葬禮儀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公事包製造、寵物配種、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火龍果栽培、骨粉肥料配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運輸輔助:凡從事 G701、 G702小類以外之其他運輸輔助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運輸輔助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打光蠟製造、貨車製造、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居家修繕用品零售、工業用線網編結、水稻栽培、油菜籽栽培、環己酮製造、瓶子清洗服務、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船帆縫製、辦公廳室營建、運動飲料製造、道林紙製造、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鼠害防除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花卉批發: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統計分析花卉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切花植物栽培、園藝苗木批發、植物染料採集、盆景栽培、種苗培育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飲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咖啡栽培、果實採集、汽車椅套縫製、礦泉水製造、茶樹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人造肉製造、帆布床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漁網編製、紡黏不織布製造、絲絨帽製造、麻糬製造、假領縫製、內陸箱網養殖、制服批發、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圍巾頭巾製造、女裝批發、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帽子批發、戒指批發、手帕縫製、服飾帶織製、游泳池廢水清理、男裝批發、皮材收集、睡袋縫製、童裝批發、耳罩縫製、胸針批發、腰包製造、襪帶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項鍊批發、領帶縫製、頭足類批發、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統計分析日常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