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溤特有限公司-資訊軟體服務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7月01日 (西元2015-07-01)

停業日期(起)民國106年11月22日 (西元2017-11-22)

停業日期(迄)民國107年11月21日 (西元2018-11-21)

統一編號:5485260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

代表人姓名:楊子霆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32巷16弄10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32巷16弄10號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蘆洲區永平街32巷16弄10號 郵遞區號5碼查詢

董事:楊子霆出資金額100,000

附近資訊服務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網頁設計:從事電腦軟體之設計、修改、測試及維護之行業。

製版:從事印刷輔助之行業,如排版、印刷相關用版製作、印刷品裝訂及加工等服務。

印刷:從事報紙、書籍、期刊等印刷品印刷之行業。印刷製程包括使用各種方法將影像從印刷版、網版或電腦檔案轉印到紙張、塑膠、金屬、紡織製品或木材等媒介。

資源回收: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統計分析資源回收產業已在經營廢水處理設備製造、貴金屬刀具製造、車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公事包製造、家禽孵育、建材鋸製、無機鞣劑製造、資料微處理機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印刷: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統計分析印刷產業已在經營名片印製、喜帖印製、塑膠皮布印染、姓名貼紙印製、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賀卡印製、郵票印製、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製版: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統計分析製版產業已在經營印刷排版、書包製造、木瓜栽培、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滾條織製、照相排版、紙菸製造、網皮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鉛版製作、銅礦採取、銘版製作、鋁箔包製造、鋅版製作、鋼版製作、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統計分析印刷品裝訂及加工產業已在經營印刷排版、書包製造、木瓜栽培、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滾條織製、照相排版、紙菸製造、網皮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鉛版製作、銅礦採取、銘版製作、鋁箔包製造、鋅版製作、鋼版製作、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統計分析資訊軟體服務產業已在經營應用軟體出版、網皮製造、電桿木鋸製、系統櫥櫃安裝、資料微處理機製造、轉化糖製造、軟糖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統計分析電器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