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宇軸承五金商行-水器材料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2年02月18日 (西元1983-02-1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96年05月25日 (西元2007-05-25)

統一編號:81216418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黃鈞鈴

出資額(元):1,5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5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高雄市小港區福隆街164號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小港區港興里福隆街164號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小港區福隆街164號 郵遞區號3碼查詢

附近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店家

營運登記業務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從事4611至4615細類以外建材批發之行業,如平板玻璃、纖維板批發。

未分類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從事4641至4644細類以外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如量測、實驗、醫療、消防、美容、理髮、洗車、飲水、遊樂等機械設備批發,飛機、火車及船艇等交通運輸工具批發,電力設備及電線、馬達、變壓器等電力器材批發。

未分類其他綜合商品零售:從事4711細類以外綜合商品零售店。本類所銷售之商品多為一般性商品,包括服裝、家具、電器、五金、化粧品、珠寶、玩具、運動用品等,如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等。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統計分析五金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機械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化粧箱製造、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建材鋸製、木瓜栽培、紡黏不織布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輸電設備製造、農作物採收、造模機製造、金針菜栽培、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水器材料批發: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水器材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水器材料零售:從事各種水器材料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水器材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建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塗料製造、漆布織製、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木瓜栽培、杉皮批發、竹筍栽培、水稻栽培、混合汽油製造、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砂岩採取、磚瓦批發、磁控管製造、衛生棉製造、貼面石材批發、建材鋸製、螺絲起子製造、貨車製造、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耐火材料批發:從事各種耐火材料批發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統計分析耐火材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耐火材料零售:從事各種耐火材料零售之行業,如保溫磚(泥)、斷熱磚(泥)、 定型耐火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特殊高級耐火材料等。
統計分析耐火材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1層僅限辦公室使用,不得另作其他用途。

現場不得作為分裝、儲存﹝堆置﹞、販賣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