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什貨、飲料零售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9月10日 (西元2012-09-10)
統一編號:53888961
公司狀況:解散 (105年04月18日 高市府經商公字 第1055197310號)
資本總額(元):2,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鎮區正勤路11號1樓、2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附近食品什貨、菸酒、飲料零售公司
大和食品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698923)
高雄市前鎮區民裕街65號1樓
和之心日式料理食品行 (統一編號:14843925)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80號1樓
龢稼軒食品行 (統一編號:08940364)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102號
民權食品行 (統一編號:10210309)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4號
兆威商行 (統一編號:38732976)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226號
伊倫多飲料店 (統一編號:13641582)
高雄市前鎮區西山里民權二路331之1號1樓
普那商行 (統一編號:18118065)
高雄市前鎮區良和里民權二路56號1樓
樺克咖啡食品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761565)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90號
芳揚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677137)
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462號11樓
昇輝食品行 (統一編號:26042933)
高雄市前鎮區永豐路19之2號
營運登記業務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統計分析餐館產業已在經營便利商店、小麥栽培、快捷郵件遞送、披薩外帶店、日期機製造、牛蒡栽培、自行車輪胎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鐵礦採取、韓國烤肉店、食用甘蔗栽培、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飲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人造肉製造、帆布床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絲絨帽製造、麻糬製造、假領縫製、內陸箱網養殖、制服批發、圍巾頭巾製造、女裝批發、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帽子批發、戒指批發、手帕縫製、服飾帶織製、游泳池廢水清理、男裝批發、皮材收集、睡袋縫製、童裝批發、耳罩縫製、胸針批發、腰包製造、襪帶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項鍊批發、領帶縫製、頭足類批發、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農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水稻栽培、蔬果濃縮物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畜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統計分析畜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畜力車製造、禽肉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水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藻類食品製造、蝦養殖、貝介養殖、頭足類批發、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花卉零售: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花卉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切花植物栽培、園藝苗木批發、植物染料採集、盆景栽培、花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統計分析飲料店產業已在經營冰淇淋製造、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咖啡栽培、茶樹栽培、豆芽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