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醫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醫療器材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2年06月11日 (西元2003-06-1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6月22日 (西元2016-06-22)

統一編號:8019960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6,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26,000,000

代表人姓名:沈淑玉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08號19樓之3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08號19樓之3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08號19樓之3 郵遞區號5碼查詢

董事長:沈淑玉持有股份數540,000

董事:鄭永柱持有股份數890,000

董事:鄭乾鋒持有股份數500,000

監察人:鄭羽良持有股份數520,000

附近藥物、化粧品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醫療機械設備批發:從事4641至4644細類以外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如量測、實驗、醫療、消防、美容、理髮、洗車、飲水、遊樂等機械設備批發,飛機、火車及船艇等交通運輸工具批發,電力設備及電線、馬達、變壓器等電力器材批發。

不織布製造:從事以天然纖維及人造纖維經膠合、針軋、水軋、熱融、紡黏及融噴等方法製成織品之行業。

醫療耗材零售:從事中西藥品及醫療用品、耗材之專賣零售店。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醫療器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中藥採集、人造肉製造、注射針製造、生啤酒製造、紗線漂染、西瓜栽培、齒輪加工機製造、家禽孵育、底片批發、望遠鏡製造、照相排版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醫療器材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家禽孵育、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中藥採集、血清蛋白製造、西瓜栽培、醫用石膏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醫療器材製造:依藥事法之規定,從事醫療器材製造之行業。包括醫學、醫療衛生材料(棉花、不織布製敷料,橡膠、塑膠製醫用材料),體外檢驗試劑、檢驗分析儀器,治療儀器設備,隱形眼鏡、保健、復健及殘障用品、助聽器、牙科填料、人工肢體、醫學檢診儀器、一般診斷用x光機、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
統計分析醫療器材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心律調節器製造、放射性同位元素製造、正長岩採取、磁控管製造、血清蛋白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雷汞製造、電桿木鋸製、食用甘蔗栽培、高脂乳製造、人造肉製造、假領縫製、助行器製造、外科腸線製造、導火劑製造、手帕縫製、插床製造、擔架製造、植物染料採集、注射針製造、牙膏製造、獸醫器材製造、病蟲害防治、義眼製造、聽診器製造、輸電設備製造、避雷器製造、針軋不織布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麻糬製造、齒輪加工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從事C301、C302、C303、C305、C306、C307 以外之其他紡織及紡織製品製造之行業,如花邊、畫布、毛巾、床單、睡袋等。
統計分析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刺繡毛毯織製、帘幔繡製、徽章織製、成衣繡製、戲衣繡製、掛毯製造、旗幟縫製、服飾帶織製、桌巾縫製、標籤織製、氈類製造、油菜籽栽培、消防水帶織製、滾條織製、漆布織製、濾袋縫製、畫布織製、纖維漂染、花豆栽培、被套縫製、軟糖製造、辮帶織製、鞋帶織製、鬆緊帶織製、傘布製造、冰淇淋製造、口香糖製造、地毯製造、墊子製造、帆布床縫製、帳篷縫製、床罩製造、抹布製造、救生衣製造、枕心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汽車椅套縫製、沙拉醬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浴巾製造、眼罩縫製、睡袋縫製、窗簾製造、耳罩縫製、船帆縫製、車套縫製、遮陽篷製造、降落傘縫製、雨篷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