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灣種苗有限公司-種苗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3月01日 (西元2012-03-01)

停業日期(起)民國102年12月31日 (西元2013-12-31)

停業日期(迄)民國103年12月30日 (西元2014-12-30)

統一編號:53808290

公司狀況:解散 (104年01月05日 經授中字 第1043300265號)

資本總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臺東縣臺東市康樂里山西路二段98巷25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郵遞區號快搜:臺東縣臺東市康樂里山西路二段98巷25號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附近農藝及園藝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種苗:依植物種苗法規定,從事繁殖、輸出入、銷售種苗之事業者。
統計分析種苗產業已在經營庭園樹木栽培、種苗培育、草莓栽培、行道樹栽培、觀葉植物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用菌菇類栽培:從事食用菌菇類栽培及其菌種培育之行業。木耳栽培、香菇栽培、草菇栽培、 靈芝栽培、洋菇栽培、金針菇栽培、食用菌菇類菌種培育。
統計分析食用菌菇類栽培產業已在經營木瓜栽培、洋麻(鐘麻)栽培、草莓栽培、金針菜栽培、靈芝栽培、食用甘蔗栽培、香茅草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花卉栽培:從事花卉栽培之行業。如盆花植物栽培、觀葉植物栽培、 切花植物栽培。
統計分析花卉栽培產業已在經營切花植物栽培、盆景栽培、觀葉植物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作物栽培服務:從事作物之種植、栽培、保護、採收等服務,包括農地耕整、作物栽培、作物保護、土壤處理及施肥、作物採收等機器或人力操作之行業。
統計分析作物栽培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土壤處理及施肥、犁土整地、病蟲害防治、苗圃整理、農作物採收、鼠害防除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園藝服務: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統計分析園藝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庭園樹木栽培、建材鋸製、樹薯栽培、草莓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農:從事 A101 至 A102 小類以外之其他農業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農產業已在經營庭園樹木栽培、種苗培育、草莓栽培、行道樹栽培、觀葉植物栽培、農作物採收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造林:從事一般林木之採種、移植、種植、保護及管理之行業。如林木採種、林木栽植、育林、森林保護、森林防火、林相改良、林木病蟲害防治等。
統計分析造林產業已在經營林木採種、森林保護、竹筍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特殊林木經營:從事特殊用途林木種植並收取其產品之行業。從事防風林之種植亦歸入本類。
統計分析特殊林木經營產業已在經營林木採種、森林保護、竹筍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森林遊樂區經營:在森林區域內,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為提供遊客休閒及育樂活動之行業。
統計分析森林遊樂區經營產業已在經營主機卡製造、遊艇製造、上膠機製造、摩天樓展望台、泛舟等水域遊憩活動、海洋植物採集、漫畫出租、釣魚線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野生物採取:從事林區野生物採捕之行業。
統計分析野生物採取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堅果採集、天敵昆蟲採集、昆蟲捕捉、松脂採集、果實採集、根材收集、植物染料採集、樹薯栽培、檞寄生採集、皮材收集、苔蘚採集、蕨類採集、藤採集、蘭採集、蟲蠟採集、觀葉植物栽培、野生動物飼育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薪炭:利用林產枝梢製造薪材或燒製木炭之行業,如燒炭、薪材採取。
統計分析薪炭產業已在經營包工伐木、山藥栽培、木瓜栽培、燒製木炭(林間簡易窯)、竹筍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伐木:從事木材之砍伐、剝皮、切斷等初步處理,生產幹木、圓段、粗劈材等,以及利用索道、溜槽、溪流等集運材木之行業,如包工伐木、薪材砍伐、竹林砍伐、木材溜集、伐木及粗解、山地木材集運。
統計分析伐木產業已在經營包工伐木、山藥栽培、木瓜栽培、燒製木炭(林間簡易窯)、竹筍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化粧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化粧箱製造、整髮劑批發、染料製造、沐浴乳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潤滑油製造、香茅草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建材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塗料製造、居家修繕用品零售、漆布織製、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