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產業有限公司-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3年02月20日 (西元2014-02-20)

統一編號:54785823

公司狀況:解散 (103年03月05日 經授中字 第1033315081號)

資本總額(元):2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中山路五段719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郵遞區號快搜: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中山路五段719號1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附近石油及煤製品製造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食用油脂批發:從事食用油脂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食用油脂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優格製造、冰淇淋製造、奶粉製造、橄欖栽培、牛蒡栽培、花豆栽培、葵花油批發、蛋雞飼育、食用甘蔗栽培、麻糬製造、黃麻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優格製造、冰淇淋製造、奶粉製造、橄欖栽培、牛蒡栽培、花豆栽培、葵花油批發、蛋雞飼育、食用甘蔗栽培、麻糬製造、黃麻栽培、可可豆栽培、咖啡栽培、肉牛飼育、胡椒栽培、茶樹栽培、辛料批發、香茅草栽培、冷凍冷藏肉類製造、保久乳製造、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檳榔栽培、糕餅批發、糖漿製造、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添加物批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批發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顧問:從事食品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
統計分析食品顧問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製粉:從事以稻、麥、豆、薯等製造麵粉、澱粉、粗粒粉、籤、片及速食穀類製品等之行業。代客處理豆類、咖啡、根類之脫粒或剝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統計分析製粉產業已在經營可可豆栽培、大豆栽培、巧克力粉製造、杏栽培、燕麥粉製造、秈米粉製造、稞麥粉製造、穀類乾燥、粳米粉製造、糯米粉製造、芡粉製造、菱角栽培、葛鬱金(粉薯)栽培、蕎麥栽培、薯類製粉、藕粉製造、豆芽栽培、速食穀片製造、食用甘蔗栽培、麥門冬栽培、麵糰製造、黃麻栽培、果實採集、樹薯栽培、澱粉製造、玉米栽培、異麥芽寡糖製造、葡萄栽培、高脂乳製造、三明治製造、人造肉製造、冰淇淋製造、即溶咖啡製造、咖啡栽培、四物飲製造、奶粉製造、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布丁製造、油菜籽栽培、炸豬皮製造、焦糖製造、爆米花製造、甜菊栽培、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筋膠製造、米果製造、糊精製造、紅豆栽培、肉牛飼育、芋類栽培、藻類食品製造、蛋雞飼育、蜆精製造、調味乳製造、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製造、酵母製造、雞精製造、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依石油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之行業。
統計分析酒精汽油與生質柴油及廢棄物回收產生石油等再生能源生產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凝結油提煉、切花植物栽培、剎車油製造、噴射機用油製造、改質瀝青品製造、柴胡栽培、汽車椅套縫製、液糖製造、混合汽油製造、潤滑油製造、瀝青製造、焦糖製造、煤礦採取、燃料油製造、生啤酒製造、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礦泉水製造、絕緣油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變壓器油製造、酒精汽油製造、酸性白土採取、錠子油製造、防水繩纜絞製、雜醇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百貨公司: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統計分析百貨公司產業已在經營消防水帶織製、百香果栽培、雜醇油製造、零售式量販店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信託投資公司:依銀行法之規定,經營信託投資公司業務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