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勝食品企業行-食品什貨、飲料零售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9月19日 (西元2006-09-19)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2年10月07日 (西元2013-10-07)
統一編號:80805438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葉麟境
出資額(元):1,6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6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16-12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3鄰16-12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16-12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附近食品什貨、菸酒、飲料零售店家
黑茶茶飲 (統一編號:80808553)
澎湖縣馬公市前寮里前寮252號1樓
鮮之味食品行 (統一編號:10404071)
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建國路11號1樓
澎湖鮮餐飲 (統一編號:18231910)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建國路36號1至2樓
青山茶行 (統一編號:96658329)
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建國路7號
戀香烘焙坊 (統一編號:80800525)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重慶街44號1樓
豐俐食品行 (統一編號:80796888)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重慶街13號1樓
阿帕娃娃禮品屋 (統一編號:80795635)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重慶街61號1樓
君統商號 (統一編號:87747119)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重慶街16之2號1樓
快樂玩具糖果行 (統一編號:96353305)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重慶街1之2號
宏裕行澎湖花枝蝦排專賣店 (統一編號:80800378)
澎湖縣馬公市重慶里海埔路20號1樓
營運登記業務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加工(精製)糖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飲料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從事 C101010 至 C199040 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
統計分析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三明治製造、人造肉製造、冰淇淋製造、即溶咖啡製造、咖啡栽培、四物飲製造、奶粉製造、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布丁製造、油菜籽栽培、炸豬皮製造、焦糖製造、爆米花製造、甜菊栽培、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筋膠製造、米果製造、糊精製造、紅豆栽培、肉牛飼育、芋類栽培、藻類食品製造、蛋雞飼育、蜆精製造、調味乳製造、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酵母製造、雞精製造、食用甘蔗栽培、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從事F201010 至F201980 細類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農畜水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糖果製造:從事以蔗糖、果糖、麥芽糖、穀類、乾果、香料、食用色素為原料,製造各種中西式糖果之行業。
統計分析糖果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口香糖製造、奶粉製造、巧克力粉製造、水稻栽培、牛蒡栽培、硬糖製造、糖漿製造、花豆栽培、軟糖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從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之行業。如麵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茶食、年糕、發糕、蘿蔔糕、麻糬、米菓、米香等製造。
統計分析烘焙炊蒸食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包工伐木、年糕製造、發酵乳製造、米果製造、蘿蔔栽培、蛋雞飼育、西瓜栽培、餅乾製造、鳳梨栽培、麵糰製造、麻糬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飲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備註: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本案所附房屋稅籍證明書內僅房屋坐落層次1-卡序A0屬合法建物,請於合法建物範圍內營業。
※有關經營製造業部份,如實際營業地點之廠房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或廠地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或電力容量、熱能【馬力與電熱之合計】達2點25千瓦以上者,請辦理工廠登記,並於辦妥前不得經營。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