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家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不動產仲介經紀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10月16日 (西元2012-10-1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5月30日 (西元2016-05-30)
統一編號:5399720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江朗安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西屯區福星路198號1.2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平里福星路198號1,2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中市西屯區福星路198號1.2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董事:江朗安出資金額225,000
附近不動產經紀公司
有家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906360)
臺中市西屯區西安里福星路88之1號
小米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356677)
臺中市西屯區福星路100號1樓
友春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734883)
臺中市西屯區福星路128號1樓
一禾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751350)
臺中市西屯區西平里福星路202號1樓
臺灣好房屋仲介中心 (統一編號:97916654)
臺中市西屯區福瑞里福科路910號1樓
大福科產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013081)
臺中市西屯區福科路957號1樓
永福分公司 (統一編號:79971958)
臺中市西屯區福科路511號1樓
中科福華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890927)
臺中市西屯區福雅里福科路401號1樓
寶欣憶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230160)
臺中市西屯區福科路935號1樓
弘業不動產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0572091)
臺中市西屯區福雅里福泰街121號1樓
營運登記業務
不動產仲介: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之居間撮合或代理之行業。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統計分析仲介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仲介經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統計分析不動產仲介經紀產業已在經營不織布紙巾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建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塗料製造、漆布織製、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木瓜栽培、杉皮批發、竹筍栽培、水稻栽培、混合汽油製造、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砂岩採取、磚瓦批發、磁控管製造、衛生棉製造、貼面石材批發、建材鋸製、螺絲起子製造、貨車製造、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統計分析資料處理服務產業已在經營系統櫥櫃安裝、資料微處理機製造、轉化糖製造、電桿木鋸製、圖釘製造、應用軟體出版、網皮製造、雲母礦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電子資訊供應服務產業已在經營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無機鞣劑製造、網皮製造、衛生棉製造、入口網站經營、通心粉製造、剪刀製造、透明平板玻璃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