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榮行-食品什貨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9年08月17日 (西元1990-08-17)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3月29日 (西元2016-03-29)
統一編號:96660351
登記機關:澎湖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李月妙
出資額(元):1,0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1,0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智街16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智街16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大智街16號1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附近食品什貨、菸酒、飲料批發店家
日發號 (統一編號:96581286)
澎湖縣馬公市啟明里中山路31號
發福行 (統一編號:96585017)
澎湖縣馬公市啟明里中山路33–25號
福榮號 (統一編號:96336405)
澎湖縣馬公市啟明里中山路33–21號
中國商行 (統一編號:96030018)
澎湖縣馬公市啟明里中山路23號
澎湖紅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033424)
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中央街15號1樓
德發號 (統一編號:96670203)
澎湖縣馬公市中央里中正路1巷26號
小妞食品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883501)
澎湖縣馬公市長安里中正路48號1樓
澎南商店 (統一編號:60350971)
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中華路96號
明津企業行 (統一編號:80797492)
澎湖縣馬公市朝陽里中華路367號1樓
華興商行 (統一編號:96627332)
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中華路353號
營運登記業務
冷凍調理食品批發:從事冷凍調理食品批發之行業,如冷凍調理蔬菜、點心、麵糰、漢堡肉、火鍋用料、裹麵油炸食品、料理燒烤食品等冷凍調理食品批發。
非酒精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國產菸酒批發:從事菸草製品及酒類批發之行業。
飲料零售:從事4721至4723細類以外食品及飲料、菸草製品等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飲料、酒類、菸草製品、米糧、蛋類、茶葉、麵食品、糖果、烘焙食品等零售店。保健食品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食品什貨批發: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優格製造、冰淇淋製造、奶粉製造、橄欖栽培、牛蒡栽培、花豆栽培、葵花油批發、蛋雞飼育、食用甘蔗栽培、麻糬製造、黃麻栽培、可可豆栽培、咖啡栽培、肉牛飼育、胡椒栽培、茶樹栽培、辛料批發、香茅草栽培、冷凍冷藏肉類製造、保久乳製造、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檳榔栽培、糕餅批發、糖漿製造、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飲料批發: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飲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咖啡栽培、果實採集、汽車椅套縫製、礦泉水製造、茶樹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菸酒批發: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菸酒批發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飲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菸酒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備註:
※申請營業所在一樓為商業區,尚符合分區使用管制規定,惟北辰市場附近之住宅區及商業區範圍禁止以從事家畜家禽活體、屠體及生鮮肉類或未調理之冷凍畜肉禽批發零售之行業。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冷凍食品批發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