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大廣告設計有限公司-一般廣告服務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0年06月13日 (西元2011-06-1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0月19日 (西元2017-10-19)

統一編號:5341523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600,000

代表人姓名:陳得志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57號(1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里化成路57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57號(1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董事:陳得志出資金額60,000

附近廣告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廣告服務: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工業設計:從事產品之外觀、機構、人機介面等規劃、設計,以利產品之使用、價值及外觀達到最適化之行業。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產品設計產業已在經營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建材鋸製、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企業總管理處、包工伐木、商船製造、多元醇製造、家禽孵育、平板電腦製造、服飾帶織製、流體傳動設備維修、珠雞飼育、視訊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理貨包裝:從事產品之包裝,以達到保護產品、促銷產品以便於運輸,延長產品生命週期之行業。
統計分析理貨包裝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包工伐木、地毯製造、文具盒製造、會計諮詢、條碼閱讀機製造、獨木舟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其他工程: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工程產業已在經營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保久乳製造、光學用清潔劑製造、冶金機械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化粧箱製造、印刷排版、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導火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度量衡儀器維修、廠房之產業用機械安裝、成衣繡製、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採果機製造、木瓜栽培、林木採種、模造紙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橡膠鞋製造、泵、壓縮機、活栓及活閥維修、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漁網編製、營造用曳引機製造、發酵乳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船帆縫製、菸草栽培、製糖用甘蔗栽培、軌道車輛車輪製造、輸電設備製造、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配合飼料配製、金針菜栽培、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食用甘蔗栽培、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統計分析交通號誌安裝工程產業已在經營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保久乳製造、光學用清潔劑製造、冶金機械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化粧箱製造、印刷排版、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導火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度量衡儀器維修、廠房之產業用機械安裝、成衣繡製、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採果機製造、木瓜栽培、林木採種、模造紙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橡膠鞋製造、泵、壓縮機、活栓及活閥維修、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漁網編製、營造用曳引機製造、發酵乳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船帆縫製、菸草栽培、製糖用甘蔗栽培、軌道車輛車輪製造、輸電設備製造、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配合飼料配製、金針菜栽培、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食用甘蔗栽培、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