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翔有限公司-電信器材零售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7月13日 (西元2016-07-13)
停業日期(起):民國106年02月21日 (西元2017-02-21)
停業日期(迄):民國107年02月20日 (西元2018-02-20)
統一編號:4500013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00,000
代表人姓名:藍士承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文山區景華街184號3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文山稽徵所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安里景華街184號3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文山區景華街184號3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董事:藍士承出資金額40,000
附近機械器具零售公司
聯網通訊器材行 (統一編號:13835216)
臺北市文山區景興路75號1樓
佳音通信工程行 (統一編號:42421290)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5之5號1樓
雄策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555431)
臺北市文山區福興路63巷4弄13號1樓
盛育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0363784)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181巷10號
韋齊興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3913245)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233巷6弄2之1號
銓鈰通訊社 (統一編號:42293106)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30號
興隆五七商行 (統一編號:42356663)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7號
勁捷科技商行 (統一編號:31877997)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275號
萬里通通訊商社 (統一編號:17515235)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36號1樓
飛龍通訊器材行 (統一編號:13513073)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5號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通訊設備零售:從事通訊設備之專賣零售店。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用品、軟體之專賣零售店。可更換軟體之電子遊樂器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其他商品經紀:以按次計費或依合約計酬方式,從事有形商品買賣居間說合而收取佣金之行業。經由網際網路從事商品經紀亦歸入本類。
電信器材零售: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但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業務屬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統計分析電信器材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家禽孵育、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依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從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務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