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新實業有限公司-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6月29日 (西元2015-06-2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2月12日 (西元2017-12-12)
統一編號:5485159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800,000
代表人姓名:潘昱儒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363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鶯歌區永昌里建國路363號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363號 郵遞區號5碼查詢
董事:潘昱儒出資金額800,000
附近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公司
振弘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249288)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96巷22號
祥光陶瓷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4439971)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88號
鋼亞精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555942)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367巷15號
安達陶瓷藝術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4538276)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401號
和協陶瓷器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4441028)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76號
漢豐陶藝工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410561)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12巷3號
久大陶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285427)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96巷60號
台華陶瓷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34566151)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26號
裕淵陶瓷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980366)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10號
兆富宏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7391661)
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588號
營運登記業務
未分類其他陶瓷製品製造:從事2321至2323細類以外陶瓷製品製造之行業,如陶瓷餐具、陶瓷雕像、陶瓷裝飾品、科學或工業用陶瓷製品、陶瓷家具等製造。
陶瓷器皿、餐具批發:從事4561至4567細類以外家庭器具及用品批發之行業,如炊具、掃帚、刷子、塑膠袋、家庭衛生用紙、家用瓦斯器具、餐具、器皿等批發。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從事以長石、砂石、黏土等天然礦物與人造陶瓷材料製造陶瓷製品之行業。包括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業、陶瓷藝術品製造業、陶瓷建材製造業、科學用與工業用陶瓷製品製造業、其他陶瓷製品製造業。陶瓷餐具製造業歸入CO01010 餐具製造業。
統計分析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瓷土採取、素味罐頭製造、透明平板玻璃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科學用陶瓷製品燒製、陶瓷釉玻璃製造、厚瓦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彩磚燒製、拋光石英磚製造、拼花地板製造、琉璃磚瓦製造、白菜栽培、紅豆栽培、薄荷栽培、釉面瓷磚製造、階磚製造、面紗織製、飛簷瓦製造、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餐具製造:從事各種餐具製造之行業,如飲食用刀具、碗、盤、碟等。
統計分析餐具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層壓材製造、木瓜栽培、火龍果栽培、秤桿木製造、竹筍栽培、篾片剖製、膠合不織布製造、草莓栽培、藤採集、軟糖製造、雕花木板製造、冰淇淋製造、強化塑膠板、棒、管、型材製造、影印紙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瓷土採取、科學用陶瓷製品燒製、陶瓷釉玻璃製造、玻璃絲織品織製、3C產品金屬機殼製造、保久乳製造、打光蠟製造、武器及彈藥製造、永久性磁鐵製造、移動式金屬梯製造、船帆縫製、警鐘製造、蹄鐵製造、金針菜栽培、鉛版製作、鋼版製作、鐵礦採取、關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統計分析陶瓷玻璃器皿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日常用品零售: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統計分析日常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掛毯製造、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花豆栽培、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