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巨旺汽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8年06月24日 (西元2009-06-2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10月24日 (西元2016-10-24)

統一編號:29072045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廖允聖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55號3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正義里長安東路一段55號3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55號3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董事長:廖允聖持有股份數510,000(宏至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廖陳佳華持有股份數510,000(宏至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楊文穎持有股份數90,000

監察人:楊林青芬持有股份數150,000

附近交通運輸工具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汽機車輪胎批發亦歸入本類。

進口菸酒批發:從事菸草製品及酒類批發之行業。

建材五金(基本金屬)批發:從事金屬建材批發之行業。建材五金及金屬手工具批發亦歸入本類。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統計分析汽車及其零件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卡車製造、客車製造、掃街車製造、曳引車製造、汽車椅套縫製、特種車輛製造、裝箱材鋸製、貨車製造、越瓜栽培、運動飲料製造、電桿木鋸製、預拌混凝土、高脂乳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拖車製造、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模具製造:從事模具鐫刻、修改、翻製之行業。
統計分析模具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壓克力板製造、沖床沖頭製造、鍛造模具製造、鑄管鑄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五金批發: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統計分析五金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模具批發:從事各種模具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模具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五金零售: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
統計分析五金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掛毯製造、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花豆栽培、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菸酒批發: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菸酒批發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菸酒零售: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菸酒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酒類輸入: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統計分析酒類輸入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