閎馳企業社-廢棄物處理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8月10日 (西元2016-08-10)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8月10日 (西元2016-08-10)

統一編號:47760305

登記機關:臺東縣政府

負責人姓名:瑋

出資額(元):2,0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0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東縣金峰鄉賓茂村賓茂路64號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東縣金峰鄉賓茂村00五鄰賓茂路64號

郵遞區號快搜:臺東縣金峰鄉賓茂村賓茂路64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附近環保服務店家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人力仲介:從事職業介紹及人才推薦等人力仲介服務之行業。經營網際網路職業介紹服務等亦歸入本類。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從事無害廢棄物處理之行業,如無害廢棄物之掩埋、焚化等。堆肥處理亦歸入本類。

一般廢棄物處理:從事無害廢棄物處理之行業,如無害廢棄物之掩埋、焚化等。堆肥處理亦歸入本類。

有害廢棄物處理:從事有害廢棄物處理之行業,如有害廢棄物處理設備之運作、有害廢棄物之焚化、固化、熱解、熔融等、核廢料之處理及存放等。

建築物清潔服務: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統計分析建築物清潔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居家修繕用品零售、工業用線網編結、水稻栽培、油菜籽栽培、環己酮製造、瓶子清洗服務、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船帆縫製、辦公廳室營建、運動飲料製造、道林紙製造、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鼠害防除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病媒防治: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統計分析病媒防治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居家修繕用品零售、工業用線網編結、水稻栽培、油菜籽栽培、環己酮製造、瓶子清洗服務、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船帆縫製、辦公廳室營建、運動飲料製造、道林紙製造、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鼠害防除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廢棄物清除: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
統計分析廢棄物清除產業已在經營廢水處理設備製造、貴金屬刀具製造、車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公事包製造、家禽孵育、建材鋸製、無機鞣劑製造、資料微處理機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廢棄物處理:從事廢棄物處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廢棄物處理產業已在經營堆草機製造、無機鞣劑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核酸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源回收: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及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之回收、分類及貯存業務之行業。
統計分析資源回收產業已在經營廢水處理設備製造、貴金屬刀具製造、車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公事包製造、家禽孵育、建材鋸製、無機鞣劑製造、資料微處理機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廢棄物清理: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廢棄物清理產業已在經營廢水處理設備製造、貴金屬刀具製造、車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公事包製造、家禽孵育、建材鋸製、無機鞣劑製造、資料微處理機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堆草機製造、核酸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從事J101010至J101101細類以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之行業。包括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輻射之採樣測定、監測及檢驗、機車排氣檢定等。
統計分析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居家修繕用品零售、工業用線網編結、水稻栽培、油菜籽栽培、環己酮製造、瓶子清洗服務、病蟲害防治、白菜栽培、船帆縫製、辦公廳室營建、運動飲料製造、道林紙製造、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鼠害防除、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污染防治用藥製造、海洋植物採集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園藝服務: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
統計分析園藝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庭園樹木栽培、建材鋸製、樹薯栽培、草莓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造林:從事一般林木之採種、移植、種植、保護及管理之行業。如林木採種、林木栽植、育林、森林保護、森林防火、林相改良、林木病蟲害防治等。
統計分析造林產業已在經營林木採種、森林保護、竹筍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林:從事 A201 至 A202 小類以外之其他林業之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