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銀行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36年02月22日 (西元1947-02-2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1月08日 (西元2017-11-08)
統一編號:0374230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77,716,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77,716,000,000
代表人姓名:吳當傑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安康里松仁路123號
股票代號:5838
上市(櫃)公司簡稱:華南銀行
產業別:金融保險業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經理人:鄭永春
董事長:吳當傑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常務董事:林知延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常務董事:鄭永春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常務董事:林志揚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許志文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聶建中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許元齡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羅能清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林知佑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顏薇玲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林筠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許元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沈嘉瑩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輝明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謝秀賢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林孫源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許崇源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陳俊斌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常務董事 :徐偉初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宮文萍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蔡文預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顏惠重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陳國屏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楊葉承持有股份數7,771,600,000(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附近銀行公司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017509)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2、36號15、16、17樓
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統一編號:22660271)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7號17樓
市府分公司 (統一編號:16836651)
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9號、9號2樓、9號15樓、11號15樓
美商美國紐約梅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統一編號:03304914)
臺北市信義區興雅里松高路1號11樓
信義分公司 (統一編號:70822850)
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1樓、2樓
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CITIBANK. N.A. (統一編號:03307406)
臺北市信義區西村里松智路1號15樓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421312)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1、2、12、13、14、15、16樓
日商三井住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株式會社三井住友銀行(Sumitomo Mitsui Bankin (統一編號:70825596)
臺北市信義區西村里松智路1號3樓
吉祥理髮廳 (統一編號:78053544)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0號1樓
信義威秀分公司 (統一編號:70745382)
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18號
營運登記業務
本國銀行:從事收受存款、辦理放款等業務之銀行。
其他存款機構:從事6411至6415細類以外收受存款、辦理放款等業務之行業。
商銀行:依銀行法之規定,經營商業銀行業務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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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代理人:依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之規定,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並代理經營人身保險業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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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代理人:依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之規定,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並代理經營財產保險業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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