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國際食品有限公司-餐館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4月13日 (西元2017-04-1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6月16日 (西元2017-06-16)

統一編號:59236538

公司狀況:解散 (106年12月07日 高市府經商公字 第1065466930號)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鼓山區昌盛路47號1樓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誠里昌盛路47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鼓山區昌盛路47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附近飲食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餐館: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餐館。便當、披薩、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亦歸入本類。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統計分析餐館產業已在經營便利商店、小麥栽培、快捷郵件遞送、披薩外帶店、日期機製造、牛蒡栽培、自行車輪胎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鐵礦採取、韓國烤肉店、食用甘蔗栽培、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統計分析其他餐飲產業已在經營小麥栽培、快捷郵件遞送、麵糰製造、冷凍冷藏肉類製造、行道樹栽培、伙食包作、員工餐廳、團膳供應、學校營建、宴席承辦、月子餐供應、空膠囊製造、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飲酒店: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統計分析飲酒店產業已在經營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飲料店: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之行業,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等。
統計分析飲料店產業已在經營冰淇淋製造、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咖啡栽培、茶樹栽培、豆芽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農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水稻栽培、蔬果濃縮物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畜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畜禽肉零售之行業。家禽零售亦歸入本類。
統計分析畜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畜力車製造、禽肉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水產品零售: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水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藻類食品製造、蝦養殖、貝介養殖、頭足類批發、魚藤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食品什貨、飲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酒精零售: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統計分析酒精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