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奕系統國際有限公司-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4年03月16日 (西元2015-03-16)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08月21日 (西元2015-08-21)

統一編號:2473173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300,000

代表人姓名:劉紹瑜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8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光里忠孝東路五段482號8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482號8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董事:劉紹瑜出資金額300,000

附近家具及裝設品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進口家具(辦公室家具除外)批發:從事家具批發之行業。廚具批發亦歸入本類。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從事各種材質家具及裝設品之製造、表面塗裝之行業。
統計分析家具及裝設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層壓材製造、曲柄軸製造、木瓜栽培、竹筍栽培、藤採集、塑膠皮布印染、玻璃絲織品織製、紙菸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吸油繩編製、吹風機製造、家禽孵育、微生物除草劑製造、打光蠟製造、按摩椅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果實採集、烤酥油製造、煤礦採取、瓦楞芯紙製造、空膠囊製造、蒸餾酒製造、電桿木鋸製、彈性纖維製造、金針菜栽培、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組合木材製造:從事以加壓膠合方式,將木質材料製造成建築或家具用板材、割材與角材之行業。
統計分析組合木材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合成乳(還原乳)製造、單板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層壓材製造、木瓜栽培、構造用合板製造、粒片板製造、纖維漂染、裝箱材鋸製、防水繩纜絞製、集成(層積)材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展著劑製造、廚房管道裝修工程、影印紙製造、打光蠟製造、收音機製造、數位板製造、碎土機製造、計量器製造、辦公廳室營建、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廚房管道裝修工程、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寢具批發、掛毯製造、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花豆栽培、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產品設計產業已在經營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建材鋸製、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企業總管理處、包工伐木、商船製造、多元醇製造、家禽孵育、平板電腦製造、服飾帶織製、流體傳動設備維修、珠雞飼育、視訊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