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電器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7年05月31日 (西元1988-05-3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7月27日 (西元2016-07-27)

統一編號:2293410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7,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7,000,000

代表人姓名:洪墩輝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93巷21弄20號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三重區永發里中正北路193巷21弄20號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93巷21弄20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董事長:洪墩輝持有股份數140,000

董事:洪蔡麗花持有股份數140,000

董事:洪瑞檉持有股份數140,000

監察人:洪瑞宏持有股份數140,000

附近機械器具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家庭照明器材批發:從事家庭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視聽設備及家用照明設備批發亦歸入本類。

不動產租賃: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不涉及增設道路、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美術燈製造:從事電力照明設備及其零件製造之行業,如吊燈、檯燈、手電筒、聚光燈、道路照明燈具等製造。以木炭、瓦斯、汽油、煤油等為燃料之非電力照明設備製造亦歸入本類。

照明設備製造:從事照明設備產品製造之行業。包括電燈泡及燈管製造業、照明器具製造業。螢光管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照明設備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水稻栽培、發酵乳製造、螢光燈管製造、車套縫製、電桿木鋸製、霓虹燈泡製造、鹵化烴製造、乙基纖維素製造、吊床網編結、太陽能晶棒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廣告燈製造、手帕縫製、指甲油去光水製造、檯燈製造、煤礦採取、緊急照明燈製造、美術燈製造、聖誕裝飾燈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道林紙製造、閃長岩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器批發: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器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可可豆栽培、家禽孵育、視訊卡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器零售: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統計分析電器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工廠房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統計分析工廠房開發租售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統計分析不動產租賃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