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實業行-停車場經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3年02月06日 (西元2004-02-06)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2年07月26日 (西元2013-07-26)

統一編號:80889730

登記機關:基隆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林宗清

出資額(元):100,000

現況:歇業

資本額(元):1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基隆市中山區民治里中山一路23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基隆市中山區民治里中山一路231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附近停車場經營店家

營運登記業務

停車場經營: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統計分析停車場經營產業已在經營停車計時器製造、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統計分析投資顧問產業已在經營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訊軟體服務: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統計分析資訊軟體服務產業已在經營應用軟體出版、網皮製造、電桿木鋸製、系統櫥櫃安裝、資料微處理機製造、轉化糖製造、軟糖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統計分析資料處理服務產業已在經營系統櫥櫃安裝、資料微處理機製造、轉化糖製造、電桿木鋸製、圖釘製造、應用軟體出版、網皮製造、雲母礦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資訊軟體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批發: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資訊軟體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個人電腦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汽車零售: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統計分析汽車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吉他製造、汽車椅套縫製、露營用品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機車零售: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統計分析機車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機能性飲料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統計分析仲介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不得利用電腦功能以磁碟、光碟供人遊戲娛樂)

(不得利用電視遊樂器裝置提供卡匣供人操作娛樂)

(不得利用電腦擷取網際網路資料人遊戲)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租賃業

一般百貨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