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芳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汽車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0年10月18日 (西元2001-10-1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7月05日 (西元2016-07-05)

統一編號:1291454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5,500,000

代表人姓名:羅達仁

公司所在地:彰化縣員林市民生里南興街11號1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彰化縣員林市民生里十二鄰南興街1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彰化縣員林市民生里南興街11號1樓 郵遞區號3碼查詢

董事:羅達仁出資金額3,100,000

附近交通運輸工具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中古汽車批發: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客用或貨用大型汽車及拖車、露營車、吉普車、救護車等車輛批發亦歸入本類。

中古汽車零售:從事全新及中古汽車之專賣零售店。吉普車、露營車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汽機車輪胎批發亦歸入本類。

汽車輪胎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汽機車輪胎批發亦歸入本類。

汽車批發: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統計分析汽車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吉他製造、大豆栽培、拖車製造、救生衣製造、汽車椅套縫製、貨車製造、露營用品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車胎批發:從事車胎批發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統計分析車胎批發產業已在經營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車零售: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統計分析汽車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吉他製造、汽車椅套縫製、露營用品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車胎零售:從事車胎零售之行業。包括汽車、機車、自行車車胎。
統計分析車胎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汽車修理:汽車之清潔、保養、潤滑、檢查、調整、維護、總成更換、翻修及其相關業務。包括汽車保養所、甲種汽車修理廠、乙種汽車修理廠。
統計分析汽車修理產業已在經營汽車椅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汽車服務: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汽車服務產業已在經營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汽車椅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人造肉製造、帆布床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漁網編製、紡黏不織布製造、絲絨帽製造、麻糬製造、假領縫製、內陸箱網養殖、制服批發、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圍巾頭巾製造、女裝批發、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帽子批發、戒指批發、手帕縫製、服飾帶織製、游泳池廢水清理、男裝批發、皮材收集、睡袋縫製、童裝批發、耳罩縫製、胸針批發、腰包製造、襪帶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項鍊批發、領帶縫製、頭足類批發、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人造肉製造、帆布床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絲絨帽製造、麻糬製造、假領縫製、內陸箱網養殖、制服批發、圍巾頭巾製造、女裝批發、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帽子批發、戒指批發、手帕縫製、服飾帶織製、游泳池廢水清理、男裝批發、皮材收集、睡袋縫製、童裝批發、耳罩縫製、胸針批發、腰包製造、襪帶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項鍊批發、領帶縫製、頭足類批發、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