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4年07月28日 (西元2005-07-2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8月25日 (西元2017-08-25)

統一編號:2785555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4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40,000,000

代表人姓名:甘紘溢

公司所在地: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林森路二段57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林森路二段57號

郵遞區號快搜:雲林縣虎尾鎮西安里林森路二段57號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董事長:甘紘溢持有股份數76,000

董事:吳宜甄持有股份數110,000

董事:陳鴻任持有股份數38,000

監察人:施佩君持有股份數38,000

附近不動產投資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不動產買賣: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不涉及增設道路、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旅館:從事以日或週為基礎,提供客房服務或渡假住宿服務等行業,如旅館、旅社、民宿等。本場所可附帶提供餐飲、洗衣、會議室、休閒設施、停車場等服務。

一般旅館: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統計分析一般旅館產業已在經營教師會館、旅館營建、民宿、汽車椅套縫製、觀葉植物栽培、賓館、青花菜栽培、休閒鞋批發、招待所、露營用品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統計分析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工廠房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統計分析工廠房開發租售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統計分析投資興建公共建設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不動產買賣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統計分析不動產租賃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統計分析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務產業已在經營共同天線工程、員工餐廳、期刊出版、金針菜栽培、集成(層積)材製造、儲匯代理、創業投資公司、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退休基金計畫、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建材鋸製、抵押顧問及經紀、票券金融、第三方支付服務、電桿木鋸製、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商船製造、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採果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務: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統計分析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務產業已在經營共同天線工程、員工餐廳、期刊出版、金針菜栽培、集成(層積)材製造、儲匯代理、創業投資公司、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退休基金計畫、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建材鋸製、抵押顧問及經紀、票券金融、第三方支付服務、電桿木鋸製、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商船製造、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採果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