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步走工作室-綜合營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1月05日 (西元2017-01-05)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6年12月26日 (西元2017-12-26)

統一編號:50608614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林采鴻

出資額(元):100,000

合夥人姓名:林崑能

出資額(元):10,000

合夥人姓名:曾士芬

出資額(元):10,000

現況:歇業

資本額(元):120,000

組織類型:合夥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和里永樂街99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桃園區中和里永樂街99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附近綜合營造店家

營運登記業務

雜誌(期刊)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統計分析雜誌(期刊)出版產業已在經營數位板製造、期刊出版、雜醇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統計分析圖書出版產業已在經營參考書出版、地毯製造、字典出版、小麥栽培、技術手冊出版、數位板製造、書包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百香果栽培、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統計分析藝文服務產業已在經營燈泡製造機製造、節拍器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藝術品批發、表演海獸養殖、音效卡製造、劇院營建、流體傳動設備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國民年金保險、地毯製造、植物染料採集、水稻栽培、海洋植物採集、博物館營建、史蹟陳列館、天敵昆蟲採集、展著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文具盒製造、社會學研究、科學用陶瓷製品燒製、紀念品批發、美術燈製造、蠟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統計分析餐館產業已在經營便利商店、小麥栽培、快捷郵件遞送、披薩外帶店、日期機製造、牛蒡栽培、自行車輪胎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鐵礦採取、韓國烤肉店、食用甘蔗栽培、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喪葬用品批發、天敵昆蟲採集、宗教用品批發、寵物配種、手帕縫製、水稻栽培、紀念品批發、藝術品批發、觀葉植物栽培、防水繩纜絞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產品設計產業已在經營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建材鋸製、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企業總管理處、包工伐木、商船製造、多元醇製造、家禽孵育、平板電腦製造、服飾帶織製、流體傳動設備維修、珠雞飼育、視訊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綜合營造: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綜理營繕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之行業。
統計分析綜合營造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天敵昆蟲採集、抽風機製造、水稻栽培、污染防治用藥製造、渠道構建、灌溉系統營建、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行道樹栽培、長石礦採取、堰壩營建、室內娛樂場所營建、淤泥疏濬工程、港道營建、煉乳製造、燈泡製造機製造、碼頭營建、船帆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防水繩纜絞製、集成(層積)材製造、電桿木鋸製、高脂乳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屋頂板製造、岩鑽製造、帷幕牆工程、建材鋸製、擋土支撐工程、煙囪營建及修理、營造用曳引機製造、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礦泉水製造、鋼版製作、預拌混凝土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