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瑪斯企業社-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7年01月16日 (西元2008-01-16)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1月21日 (西元2016-01-21)

統一編號:10450031

登記機關:臺南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陳奕凱

出資額(元):3,20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3,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臺南市安南區淵中里本田路三段151之12號1樓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南市安南區淵中里本田路三段151-12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南市安南區淵中里本田路三段151之12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營運登記業務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汽機車輪胎批發亦歸入本類。

機車零件、機車百貨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汽機車輪胎批發亦歸入本類。

經營網路購物: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本類主要以網站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客戶處。電話行銷及網際網路拍賣亦歸入本類。

其他汽車零件製造:從事汽車專用零配件製造之行業,如煞車器、齒輪箱、輪圈、懸吊避震器、散熱器、消音器、排氣管、離合器、方向盤、安全帶、安全氣囊、車門、保險桿、車用電力設備等製造。車椅製造亦歸入本類。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機車零售:從事機車零售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統計分析機車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機能性飲料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材料零售: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子材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可豆栽培、收音機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產品設計產業已在經營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建材鋸製、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企業總管理處、包工伐木、商船製造、多元醇製造、家禽孵育、平板電腦製造、服飾帶織製、流體傳動設備維修、珠雞飼育、視訊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機車修理:各種機車修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機車修理產業已在經營機能性飲料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統計分析汽車及其零件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卡車製造、客車製造、掃街車製造、曳引車製造、汽車椅套縫製、特種車輛製造、裝箱材鋸製、貨車製造、越瓜栽培、運動飲料製造、電桿木鋸製、預拌混凝土、高脂乳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拖車製造、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機車及其零件製造:從事二輪、三輪機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機車製造業、機車零件製造業。
統計分析機車及其零件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三明治製造、二氧化碳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邊車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