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化粧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化粧品製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2年09月04日 (西元2003-09-0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7月05日 (西元2017-07-05)

統一編號:8047755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2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20,000,000

代表人姓名:陳鵬州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32號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32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32號 郵遞區號3+2查詢

董事長:陳鵬州持有股份數2,000,000

董事:陳鴻年持有股份數2,000,000

董事:陳冠州持有股份數2,000,000

監察人:郭懿芳持有股份數2,000,000

附近化學製品製造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化粧品製造:從事芳香及化粧調劑製造之行業,如香水、化粧水、面霜、唇膏、染髮劑、指甲油、洗髮劑、脫毛劑等製造。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類。

其他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批發之行業。香水、香皂、沐浴乳、洗(潤)髮精、染髮劑批發亦歸入本類。

其他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之專賣零售店。香水、香皂、沐浴乳、洗(潤)髮精、整髮劑、染髮劑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化粧品製造: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化粧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剃鬚膏製造、化粧箱製造、卸粧劑製造、唇膏製造、指甲油去光水製造、染料製造、止汗劑製造、沐浴乳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潤滑油製造、爽身粉製造、痱子粉製造、眉膏製造、眼罩縫製、胭脂製造、花豆栽培、調味乳製造、身體除臭劑製造、面紗織製、香茅草栽培、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化粧品色素製造:從事化粧品色素製造之行業。
統計分析化粧品色素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剃鬚膏製造、化粧箱製造、卸粧劑製造、唇膏製造、指甲油去光水製造、染料製造、止汗劑製造、沐浴乳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潤滑油製造、爽身粉製造、痱子粉製造、眉膏製造、眼罩縫製、胭脂製造、花豆栽培、調味乳製造、身體除臭劑製造、面紗織製、香茅草栽培、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化粧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化粧箱製造、整髮劑批發、染料製造、沐浴乳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潤滑油製造、香茅草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化粧品零售: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化粧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化粧箱製造、整髮劑批發、染料製造、沐浴乳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潤滑油製造、香茅草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會議及展覽服務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包工伐木、地毯製造、文具盒製造、會計諮詢、條碼閱讀機製造、獨木舟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工業用線網編結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瘦身美容: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觀之健美,所實施之綜合指導、措施之非醫療行為。
統計分析瘦身美容產業已在經營三明治製造、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刮刮樂彩券銷售、刻印章、占星、堪輿、婚紗攝影、字典出版、寵物配種、手帕縫製、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按摩椅製造、擦銅膏製造、新聞紙製造、泊車服務、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溫泉供應、穿耳洞服務、算盤製造、紋身、紋眉服務、美術燈製造、腳底按摩、身體除臭劑製造、K書中心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統計分析其他綜合零售產業已在經營消防水帶織製、百香果栽培、雜醇油製造、零售式量販店、便利商店、超音波洗滌機製造(實驗室及醫學用除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