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政治哲學文化出版有限公司-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04月24日 (西元2013-04-24)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08月14日 (西元2015-08-14)

統一編號:54185399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陶延生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48號7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吉祥里南京東路五段48號7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48號7樓 郵遞區號查詢3+3查詢

董事:陶延生出資金額200,000

附近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樂器批發:從事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如錄音(影)帶、影音光碟、棋類用品、遊樂器(遊戲軟體已燒錄,固定不可更換)等批發。樂器、樂譜批發亦歸入本類。

書籍、雜誌批發:從事書籍、雜誌、報紙及文具批發之行業。已錄製書籍內容之CD或DVD批發亦歸入本類。

樂器零售:從事玩具、娛樂用品之專賣零售店。遊樂器(遊戲軟體已燒錄,固定不可更換)及樂器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書籍、雜誌零售:從事書籍、雜誌、報紙及文具之專賣零售店。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影印紙製造、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健身器材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影印紙製造、空膠囊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智慧財產權: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統計分析智慧財產權產業已在經營燈泡製造機製造、節拍器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藝術品批發、表演海獸養殖、音效卡製造、共同天線工程、員工餐廳、期刊出版、金針菜栽培、集成(層積)材製造、儲匯代理、創業投資公司、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退休基金計畫、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建材鋸製、抵押顧問及經紀、票券金融、第三方支付服務、電桿木鋸製、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商船製造、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採果機製造、影印紙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唱機頭製造、廣告燈製造、手帕縫製、線網織製、聲納設備製造、雷汞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雜誌(期刊)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統計分析雜誌(期刊)出版產業已在經營數位板製造、期刊出版、雜醇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統計分析圖書出版產業已在經營參考書出版、地毯製造、字典出版、小麥栽培、技術手冊出版、數位板製造、書包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百香果栽培、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統計分析有聲出版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唱機頭製造、廣告燈製造、手帕縫製、線網織製、聲納設備製造、雷汞製造、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軟體出版:從事電腦軟體出版之行業。包括套裝軟體出版、遊戲軟體出版等。同時從事電腦軟體設計、複製及發行之行業亦歸入本類。但從事電腦軟體設計服務之行業應歸入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細類。從事大量複製電腦軟體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統計分析軟體出版產業已在經營作業船經營、套筒及套筒扳手製造、應用軟體出版、線網織製、遊艇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