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尊龍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旅館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1年03月29日 (西元2012-03-2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5月10日 (西元2017-05-10)

統一編號:53590201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0

代表人姓名:焦名薇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二路11號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二路11號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二路11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董事長:焦名薇持有股份數280,000

董事:郭酈瑾持有股份數25,000

董事:焦名楷持有股份數25,000

監察人:李月琴持有股份數170,000

附近旅館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旅館:從事以日或週為基礎,提供客房服務或渡假住宿服務等行業,如旅館、旅社、民宿等。本場所可附帶提供餐飲、洗衣、會議室、休閒設施、停車場等服務。

餐館: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餐館。便當、披薩、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餐飲:從事561至563小類以外餐飲服務之行業,如餐飲承包服務(含宴席承辦、團膳供應等)及基於合約僅對特定對象供應餐食之學生餐廳或員工餐廳。交通運輸工具上之餐飲承包服務亦歸入本類。

餐館: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如中西式餐館業、日式餐館業、泰國餐廳、越南餐廳、印度餐廳、鐵板燒店、韓國烤肉店、飯館、食堂、小吃店等。包括盒餐。
統計分析餐館產業已在經營便利商店、小麥栽培、快捷郵件遞送、披薩外帶店、日期機製造、牛蒡栽培、自行車輪胎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鐵礦採取、韓國烤肉店、食用甘蔗栽培、飯糰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餐飲:從事 F501030 至 F501060 細類外之其他餐飲供應之行業。如伙食包作、辦桌等。
統計分析其他餐飲產業已在經營小麥栽培、快捷郵件遞送、麵糰製造、冷凍冷藏肉類製造、行道樹栽培、伙食包作、員工餐廳、團膳供應、學校營建、宴席承辦、月子餐供應、空膠囊製造、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會議及展覽服務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包工伐木、地毯製造、文具盒製造、會計諮詢、條碼閱讀機製造、獨木舟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工業用線網編結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工商服務: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統計分析其他工商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振動防制設備製造、材料檢驗、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產品認證服務、礦泉水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食用甘蔗栽培、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包工伐木、地毯製造、文具盒製造、會計諮詢、條碼閱讀機製造、獨木舟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未分類其他服務: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一般旅館: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統計分析一般旅館產業已在經營教師會館、旅館營建、民宿、汽車椅套縫製、觀葉植物栽培、賓館、青花菜栽培、休閒鞋批發、招待所、露營用品批發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