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鴻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藝文服務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7年08月28日 (西元2008-08-28)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4年07月06日 (西元2015-07-06)

統一編號:2905600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200,000

代表人姓名:高芷涵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永吉路30巷148弄27號1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興雅里永吉路30巷148弄27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永吉路30巷148弄27號1樓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董事:高芷涵出資金額900,000

附近藝文服務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藝術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從事9031細類以外藝術表演輔助服務之行業,如籌辦藝術表演活動、舞台設計及搭建、燈光及服裝指導、藝術表演監製等輔助服務。

展覽籌辦: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或管理之行業。

人力供應:從事於特定期間內派遣所屬員工至客戶場所,以支援其工作之行業,如人力派遣服務。派遣員工在客戶場所工作期間,不受人力派遣業者之直接監督。提供人力資源事務管理服務,但不負責客戶員工之指揮及管理者亦歸入本類。

其他管理顧問服務:從事提供企業或其他組織有關管理問題諮詢及輔導之行業,如財務決策、行銷策略、人力資源規劃、生產管理等顧問。提供公共關係服務亦歸入本類。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統計分析管理顧問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人造肉製造、公事包製造、生啤酒製造、組合紙板製造、行道樹栽培、財產保險、銷售管理顧問服務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藝文服務: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統計分析藝文服務產業已在經營燈泡製造機製造、節拍器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藝術品批發、表演海獸養殖、音效卡製造、劇院營建、流體傳動設備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國民年金保險、地毯製造、植物染料採集、水稻栽培、海洋植物採集、博物館營建、史蹟陳列館、天敵昆蟲採集、展著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文具盒製造、社會學研究、科學用陶瓷製品燒製、紀念品批發、美術燈製造、蠟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統計分析演藝活動產業已在經營燈泡製造機製造、節拍器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藝術品批發、表演海獸養殖、音效卡製造、劇院營建、流體傳動設備維修、作業船經營、模造紙製造、歌手之經紀服務、運動飲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會議及展覽服務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包工伐木、地毯製造、文具盒製造、會計諮詢、條碼閱讀機製造、獨木舟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工業用線網編結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統計分析儀器、儀表安裝工程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天敵昆蟲採集、抽風機製造、水稻栽培、污染防治用藥製造、渠道構建、灌溉系統營建、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行道樹栽培、長石礦採取、堰壩營建、室內娛樂場所營建、淤泥疏濬工程、港道營建、煉乳製造、燈泡製造機製造、碼頭營建、船帆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防水繩纜絞製、集成(層積)材製造、電桿木鋸製、高脂乳製造、公事包製造、升降機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消防水帶織製、監視攝影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