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樂娛樂有限公司-資料處理服務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2月19日 (西元2016-02-1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3月30日 (西元2016-03-30)

統一編號:4285312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

代表人姓名:李德昌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20號2樓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正聲里忠孝東路四段320號2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320號2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董事:李德昌出資金額100,000

附近資訊服務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廣告服務: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資料處理、網站代管及相關服務:從事以電腦及其附屬設備,代客處理資料之行業,如電腦分時服務提供、資料登錄、圖檔掃瞄等。網站代管及應用系統服務提供(ASP)亦歸入本類。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資料處理服務: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統計分析資料處理服務產業已在經營系統櫥櫃安裝、資料微處理機製造、轉化糖製造、電桿木鋸製、圖釘製造、應用軟體出版、網皮製造、雲母礦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電子資訊供應服務產業已在經營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無機鞣劑製造、網皮製造、衛生棉製造、入口網站經營、通心粉製造、剪刀製造、透明平板玻璃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影片製作: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統計分析電影片製作產業已在經營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動畫影片製作: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統計分析動畫影片製作產業已在經營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電桿木鋸製、影印紙製造、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測量儀器設備出租、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貨車製造、醫用石膏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影錄音: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統計分析電影錄音產業已在經營影印紙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演藝活動: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統計分析演藝活動產業已在經營燈泡製造機製造、節拍器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藝術品批發、表演海獸養殖、音效卡製造、劇院營建、流體傳動設備維修、作業船經營、模造紙製造、歌手之經紀服務、運動飲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會議及展覽服務: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會議及展覽服務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包工伐木、地毯製造、文具盒製造、會計諮詢、條碼閱讀機製造、獨木舟製造、速食穀片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工業用線網編結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圖書出版: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統計分析圖書出版產業已在經營參考書出版、地毯製造、字典出版、小麥栽培、技術手冊出版、數位板製造、書包製造、有機肥料製造(堆肥除外)、百香果栽培、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有聲出版:從事雷射唱片、錄音帶、唱片等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
統計分析有聲出版產業已在經營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唱機頭製造、廣告燈製造、手帕縫製、線網織製、聲納設備製造、雷汞製造、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