葳鑠有限公司-鐘錶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1年06月21日 (西元2002-06-2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10月02日 (西元2017-10-02)

統一編號:1313064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5,000,000

代表人姓名:沈曉慧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15樓之6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安康里松德路171號15樓之6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15樓之6 郵遞區號3碼查詢

董事:沈曉慧出資金額24,083,330

附近鐘錶、眼鏡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鐘錶及鐘錶零件批發:從事鐘錶、眼鏡及其零配件批發之行業。

鐘錶修理:從事9591細類以外之其他個人及家庭用品維護及修理之行業,如皮鞋、皮包、家具、室內陳設品、自行車、運動用品、樂器、鐘錶及其他個人及家庭用品維護及修理。衣服修改亦歸入本類。

鐘錶修理:各種鐘錶修理之行業。
統計分析鐘錶修理產業已在經營修正液製造、室內娛樂場所營建、家禽孵育、打光蠟製造、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皮材收集、磨刀皮帶製造、織網機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配合飼料配製、鐘錶玻璃製造、首飾修理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鐘錶批發: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鐘錶批發產業已在經營眼罩縫製、鐘錶玻璃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鐘錶零售:從事鐘錶及其零件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鐘錶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眼罩縫製、鐘錶玻璃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人造肉製造、帆布床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漁網編製、紡黏不織布製造、絲絨帽製造、麻糬製造、假領縫製、內陸箱網養殖、制服批發、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圍巾頭巾製造、女裝批發、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帽子批發、戒指批發、手帕縫製、服飾帶織製、游泳池廢水清理、男裝批發、皮材收集、睡袋縫製、童裝批發、耳罩縫製、胸針批發、腰包製造、襪帶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項鍊批發、領帶縫製、頭足類批發、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展著劑製造、廚房管道裝修工程、影印紙製造、打光蠟製造、收音機製造、數位板製造、碎土機製造、計量器製造、辦公廳室營建、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人造肉製造、帆布床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絲絨帽製造、麻糬製造、假領縫製、內陸箱網養殖、制服批發、圍巾頭巾製造、女裝批發、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帽子批發、戒指批發、手帕縫製、服飾帶織製、游泳池廢水清理、男裝批發、皮材收集、睡袋縫製、童裝批發、耳罩縫製、胸針批發、腰包製造、襪帶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項鍊批發、領帶縫製、頭足類批發、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家禽孵育、廚房管道裝修工程、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寢具批發、掛毯製造、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花豆栽培、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