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形意念設計有限公司-產品設計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8年10月29日 (西元2009-10-29)

停業日期(起)民國106年05月15日 (西元2017-05-15)

停業日期(迄)民國107年05月14日 (西元2018-05-14)

統一編號:25059317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洪銘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五福路165巷33弄15號

登記機關: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六鄰五福路165巷33弄15號

郵遞區號快搜: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五福路165巷33弄15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董事:洪銘出資金額1,000,000

附近產品設計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廣告代理:從事廣告企劃、設計、製作及安排宣傳媒體、購買播放時段及刊登之空間等一系列服務之行業。廣告傳單與樣品分送、招攬廣告及為吸引顧客而從事之行銷活動亦歸入本類。

工業設計:從事產品之外觀、機構、人機介面等規劃、設計,以利產品之使用、價值及外觀達到最適化之行業。

企業識別設計:從事7401及7402細類以外專門設計服務之行業,如服裝、鞋類、珠寶、家具等商品之時尚設計、視覺傳達(平面)設計及包裝設計等服務。

其他批發: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印刷排版、古錢批發、喪葬用品批發、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宗教用品批發、手帕縫製、皮材收集、礦泉水製造、紀念品批發、紙菸製造、藝術品批發、陶瓷釉玻璃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產品設計產業已在經營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建材鋸製、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企業總管理處、包工伐木、商船製造、多元醇製造、家禽孵育、平板電腦製造、服飾帶織製、流體傳動設備維修、珠雞飼育、視訊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設計: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設計產業已在經營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建材鋸製、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企業總管理處、包工伐木、商船製造、多元醇製造、家禽孵育、平板電腦製造、服飾帶織製、流體傳動設備維修、珠雞飼育、視訊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研究發展服務: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統計分析研究發展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化粧箱製造、地毯製造、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天敵昆蟲採集、太陽能晶棒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數位板製造、材料檢驗、植物染料採集、氣化噴霧劑製造、海洋植物採集、物理蒸鍍處理、環己酮製造、生啤酒製造、統計學研究、臨床生化檢驗試劑(含毒性檢驗)製造、藥學研究、計量器製造、農作物採收、醫用石膏製造、人造肉製造、哲學研究、心律調節器製造、政治科學研究、教師會館、文具盒製造、歷史學研究、法律學研究、社會學研究、管樂器製造、經編針織布製造、行道樹栽培、語言科學研究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