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飛佰壓力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FIBA TECHNOLOGIES, INC.,-液化石油氣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0年03月03日 (西元2011-03-0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0年06月10日 (西元2011-06-10)

統一編號:53007354

公司狀況:核准認許 公司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外國公司經認許後,其法律上權利義務及主管機關之管轄,除法律另有 規定外,與中華民國公司同。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500000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范約翰 John F. Finn, Jr.

分公司所在地:彰化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15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工業東二路15號

郵遞區號快搜:彰化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15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附近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未分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從事7601至7603細類以外之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之行業,如科學及技術顧問(建築及工程顧問除外)、估價服務(不動產除外)、氣象預報、專利權經紀等服務。

未分類其他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從事7121細類以外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之行業,如振動檢測、礦物成分及純度檢驗、食品衛生檢驗、材料檢驗、品質驗證及可靠度分析、機械性能檢測等。產品認證及汽機車之定期安全檢驗服務亦歸入本類。

機械安裝: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統計分析機械安裝產業已在經營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保久乳製造、光學用清潔劑製造、冶金機械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化粧箱製造、印刷排版、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導火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度量衡儀器維修、廠房之產業用機械安裝、成衣繡製、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採果機製造、木瓜栽培、林木採種、模造紙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橡膠鞋製造、泵、壓縮機、活栓及活閥維修、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漁網編製、營造用曳引機製造、發酵乳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船帆縫製、菸草栽培、製糖用甘蔗栽培、軌道車輛車輪製造、輸電設備製造、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配合飼料配製、金針菜栽培、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食用甘蔗栽培、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統計分析儀器、儀表安裝工程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天敵昆蟲採集、抽風機製造、水稻栽培、污染防治用藥製造、渠道構建、灌溉系統營建、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行道樹栽培、長石礦採取、堰壩營建、室內娛樂場所營建、淤泥疏濬工程、港道營建、煉乳製造、燈泡製造機製造、碼頭營建、船帆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防水繩纜絞製、集成(層積)材製造、電桿木鋸製、高脂乳製造、公事包製造、升降機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消防水帶織製、監視攝影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依消防法規定,從事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之行業。
統計分析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振動防制設備製造、材料檢驗、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產品認證服務、礦泉水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食用甘蔗栽培、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非破壞檢測:從事非破壞檢測業務之行業。
統計分析非破壞檢測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振動防制設備製造、材料檢驗、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產品認證服務、礦泉水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食用甘蔗栽培、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能源技術服務: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統計分析能源技術服務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