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6年11月13日 (西元2007-11-1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6月16日 (西元2016-06-16)

統一編號:2842554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股權狀況:僑外資

資本總額(元):5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000

代表人姓名:唐衍京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80號12樓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司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基隆路一段180號12樓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80號12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董事長:唐衍京持有股份數50,000,000

董事:郭俊良持有股份數50,000,000

董事:王文玫持有股份數50,000,000

監察人:呂祖堯持有股份數50,000,000

附近機械器具零售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用品、軟體之專賣零售店。可更換軟體之電子遊樂器專賣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電腦及電腦週邊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體批發之行業。

紙製造:從事紙張、紙板及其製品製造之行業。包括紙張製造業、紙板製造業等。但瓦楞紙板製造歸入C601030 紙容器製造業。
統計分析紙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包工伐木、新聞紙製造、棉花栽培、模造紙製造、道林紙製造、銅礦採取、非碳複寫原紙製造、灰紙板製造、牛蒡栽培、瓦楞芯紙製造、白菜栽培、紙菸製造、組合紙板製造、防水繩纜絞製、隔熱紙板製造、黃麻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紙容器製造:從事以紙板、瓦楞紙、浸蠟紙、強力紙等製造密封或通氣之容器或紙袋之行業。
統計分析紙容器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利樂包製造、瓦楞芯紙製造、紙菸製造、鋁箔包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印刷: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統計分析印刷產業已在經營名片印製、喜帖印製、塑膠皮布印染、姓名貼紙印製、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賀卡印製、郵票印製、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影印紙製造、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影印紙製造、打光蠟製造、收音機製造、數位板製造、碎土機製造、計量器製造、辦公廳室營建、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訊軟體批發: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資訊軟體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傳真機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印刷排版、微生物除草劑製造、真空管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空膠囊製造、通心粉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健身器材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影印紙製造、空膠囊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事務用機器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家禽孵育、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個人電腦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資訊軟體零售: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資訊軟體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個人電腦製造、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