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雄興企業社-醫療器材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7月28日 (西元2016-07-28)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07月28日 (西元2016-07-28)

統一編號:49278431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曹家齊

出資額(元):240,000

現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元):24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安街455巷3弄4號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00五鄰同安街455巷3弄4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安街455巷3弄4號 郵遞區號3+3查詢

附近藥物、化粧品批發店家

營運登記業務

醫療耗材批發:從事中西藥品及醫療用品、耗材批發之行業。

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以按次計費或依合約計酬方式,從事有形商品買賣居間說合而收取佣金之行業。經由網際網路從事商品經紀亦歸入本類。

蔬果批發:從事蔬菜、水果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蔬果批發產業已在經營水稻栽培、脫水肉品製造、蔬果濃縮物製造、醃漬肉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從事 F101040 至 F101980 細類以外之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農、畜、水產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天敵昆蟲採集、未具船型載具製造、棉花栽培、生啤酒製造、蠶飼育、靈芝栽培、青花菜栽培、麻糬製造、乳牛飼育、優格製造、冰淇淋製造、奶粉製造、橄欖栽培、牛蒡栽培、花豆栽培、葵花油批發、蛋雞飼育、食用甘蔗栽培、黃麻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日常用品批發: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統計分析日常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地毯製造、壁紙製造、家禽孵育、寢具批發、枕心縫製、桌巾縫製、椅套批發、毛條併製、百香果栽培、窗簾製造、繡製掛屏批發、草莓栽培、藤採集、蚊帳織製、被套縫製、一般化學元素製造、免治馬桶座製造、刷卡機製造、塑膠皮布印染、掃街車製造、殺鼠劑製造、炊具批發、紙菸製造、衣物柔軟劑製造、鞭炮批發、餐盒食品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醫療器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中藥採集、人造肉製造、注射針製造、生啤酒製造、紗線漂染、西瓜栽培、齒輪加工機製造、家禽孵育、底片批發、望遠鏡製造、照相排版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化粧品批發: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化粧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化粧箱製造、整髮劑批發、染料製造、沐浴乳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潤滑油製造、香茅草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農產品零售:農產品,如蔬菜、水果及依糧食管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兼營小規模糧食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農產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水稻栽培、蔬果濃縮物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醫療器材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家禽孵育、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中藥採集、血清蛋白製造、西瓜栽培、醫用石膏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乙類成藥零售:經營乙類成藥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乙類成藥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血清蛋白製造、西瓜栽培、醫用石膏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