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朗精密股份有限公司-鋼鐵鑄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75年10月02日 (西元1986-10-0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9月21日 (西元2016-09-21)

停業日期(起)民國106年12月01日 (西元2017-12-01)

停業日期(迄)民國107年11月30日 (西元2018-11-30)

統一編號:2227958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26,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26,000,000

代表人姓名:賴重諭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262號6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仁愛里文化二路一段262號6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262號6樓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董事長:賴重諭持有股份數600,000

董事:賴柔瑾持有股份數858,000

董事:賴室樺持有股份數858,000

監察人:吳彥錦持有股份數284,000

附近鋼鐵、鋁、銅及鎂基本工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鑄鐵件鑄造:從事以生鐵、廢鐵與合金原料熔融之金屬液澆注至特定鑄模中製成鋼鐵元件之行業,如鐵製半成品、鑄管、鑄鋼件、鑄鐵件等鑄造。

鋼鐵鑄造:從事以生鐵、廢鐵與合金原料融熔之金屬液,以澆鑄、金屬硬模、或壓鑄等方式製成鋼鐵元件之行業。但鋼鐵模具之鑄製應歸入CQ01010(模具製造業)細類。
統計分析鋼鐵鑄造產業已在經營鑄管鑄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從事CA02010 至CA02090 以外之金屬製品製造,如鐵皮、金屬皮製品、金屬片銲製器皿,以及其他筒、匣製造之行業。印刷鉛字鑄製業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其他金屬製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3C產品金屬機殼製造、保久乳製造、打光蠟製造、武器及彈藥製造、永久性磁鐵製造、移動式金屬梯製造、船帆縫製、警鐘製造、蹄鐵製造、金針菜栽培、鉛版製作、鋼版製作、鐵礦採取、關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機械製造:從事CB01010至CB01101細類以外其他機械及機械零組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油壓機器、販賣機、機械用活塞及曲柄、齒輪、軸承、號誌機、水處理機械等製造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機械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保久乳製造、光學用清潔劑製造、冶金機械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化粧箱製造、印刷排版、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導火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度量衡儀器維修、廠房之產業用機械安裝、成衣繡製、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採果機製造、木瓜栽培、林木採種、模造紙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橡膠鞋製造、泵、壓縮機、活栓及活閥維修、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漁網編製、營造用曳引機製造、發酵乳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船帆縫製、菸草栽培、製糖用甘蔗栽培、軌道車輛車輪製造、輸電設備製造、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配合飼料配製、金針菜栽培、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食用甘蔗栽培、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從事CC01010 至CC01120 細類以外其他電力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之行業。包括遊戲機台。
統計分析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信號產生、分析與處理儀器製造、半導體測試封裝、安山岩採取、定影劑製造、實驗動物飼育、工業用線網編結、數位板製造、智慧卡(IC卡、SIM卡)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檢驗平台製造、水稻栽培、無機鞣劑製造、環己酮製造、瓦楞芯紙製造、聲納設備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衛生棉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計量器製造、車套縫製、量測儀器製造、雷汞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光學用清潔劑製造、刷卡機製造、印刷排版、可可豆栽培、多元醇製造、影印紙製造、條碼閱讀機製造、滑石礦採取、生啤酒製造、磁控管製造、繪圖機製造、讀卡機製造、鍵盤製造、隨身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從事 F113010至 F113121細類以外之機械器具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機械器具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