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興建公共建設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12月22日 (西元2006-12-22)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96年05月21日 (西元2007-05-21)

統一編號:28459153

公司狀況:解散 (100年04月25日 府產業商字 第10083191800號)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81號14樓之1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81號14樓之1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監察人:葉麗鳳持有股份數180,000

附近不動產投資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建材零售:從事建材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建材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塗料製造、居家修繕用品零售、漆布織製、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超級市場: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統計分析超級市場產業已在經營便利商店、消防水帶織製、超音波洗滌機製造(實驗室及醫學用除外)、雜醇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停車場經營: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統計分析停車場經營產業已在經營停車計時器製造、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統計分析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工廠房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統計分析工廠房開發租售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特定專區開發: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統計分析特定專區開發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統計分析投資興建公共建設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統計分析新市鎮、新社區開發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統計分析不動產租賃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管理顧問: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統計分析管理顧問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人造肉製造、公事包製造、生啤酒製造、組合紙板製造、行道樹栽培、財產保險、銷售管理顧問服務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景觀、室內設計: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統計分析景觀、室內設計產業已在經營建材鋸製、景觀建築服務、造模機製造、都市、鄉鎮規劃、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室內娛樂場所營建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