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聖國際有限公司-加工紙製造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3年08月17日 (西元1994-08-17)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9月30日 (西元2016-09-30)

統一編號:89830964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吳孟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7巷11弄4號1樓

登記機關:新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7巷11弄4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7巷11弄4號1樓 郵遞區號5碼查詢

董事:吳孟出資金額5,000,000

附近紙漿、紙及紙製品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其他未分類紙製品製造:從事1591細類以外其他紙製品製造之行業,如電腦報表紙、複寫紙、信封、郵簡、壁紙、神紙(冥紙)等。

印刷:從事報紙、書籍、期刊等印刷品印刷之行業。印刷製程包括使用各種方法將影像從印刷版、網版或電腦檔案轉印到紙張、塑膠、金屬、紡織製品或木材等媒介。

紙製造:從事紙張、紙板及其製品製造之行業。包括紙張製造業、紙板製造業等。但瓦楞紙板製造歸入C601030 紙容器製造業。
統計分析紙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包工伐木、新聞紙製造、棉花栽培、模造紙製造、道林紙製造、銅礦採取、非碳複寫原紙製造、灰紙板製造、牛蒡栽培、瓦楞芯紙製造、白菜栽培、紙菸製造、組合紙板製造、防水繩纜絞製、隔熱紙板製造、黃麻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加工紙製造:以紙或紙板製造加工紙類之行業。
統計分析加工紙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壁紙製造、影印紙製造、油菜籽栽培、濾袋縫製、熱融不織布製造、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神紙(冥紙)製造、筆記本等紙製文具製造、紙菸製造、組合紙板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蜂飼育、蠟紙製造、裝箱材鋸製、複寫紙製造、褙紙製造、金針菜栽培、防水繩纜絞製、離型紙製造、電桿木鋸製、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黏土採取、鼓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印刷: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統計分析印刷產業已在經營名片印製、喜帖印製、塑膠皮布印染、姓名貼紙印製、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賀卡印製、郵票印製、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印刷品裝訂及加工: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統計分析印刷品裝訂及加工產業已在經營印刷排版、書包製造、木瓜栽培、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滾條織製、照相排版、紙菸製造、網皮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鉛版製作、銅礦採取、銘版製作、鋁箔包製造、鋅版製作、鋼版製作、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具製造:從事文具製造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具製造產業已在經營修正液製造、勞作用品製造、印刷排版、原電池製造、墨水製造、彩磚燒製、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橡膠鞋製造、毛條併製、炭筆製造、畫布織製、硯製造、筆記本等紙製文具製造、算盤製造、簽字筆製造、粉條製造、美術燈製造、蠟紙製造、鉛版製作、鋼版製作、鐫筆製造、黑麥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影印紙製造、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報紙批發、文具盒製造、書包製造、賀卡印製、雜醇油製造、健身器材製造、溜冰鞋製造、登山用品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運動飲料製造、釣魚線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娛樂用品批發、棋類用品批發、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玩偶製造、遊艇製造、影印紙製造、空膠囊製造、錄音帶內容複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排版: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統計分析排版產業已在經營印刷排版、書包製造、木瓜栽培、樹薯栽培、橡膠鞋製造、滾條織製、照相排版、紙菸製造、網皮製造、聚胺棉紗(線)紡製、鉛版製作、銅礦採取、銘版製作、鋁箔包製造、鋅版製作、鋼版製作、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