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豐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5月19日 (西元2006-05-19)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6月27日 (西元2016-06-27)
統一編號:2831873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000,000
代表人姓名:許美苓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大園區高鐵南路一段131號1樓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三十五鄰高鐵南路一段131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大園區高鐵南路一段131號1樓 郵遞區號3+2查詢
董事:許美苓出資金額250,000
附近不動產投資公司
鋐鼎開發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636349)
桃園市大園區國際路一段302號1樓
晟福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3764012)
桃園市大園區林里復興街68巷39號
永續資產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69681207)
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園一街1-3號3樓
騰暘建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532790)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北路122號1樓
巨峰開發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038075)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路173號
禾暘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4615273)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里新生路98號
賀康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299486)
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396號1樓
宜雄建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3629022)
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領航北路四段352-6號2樓
樂成投資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2591739)
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領航北路四段352-6號1樓
鑫興投資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2777003)
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領航北路四段352-6號1樓
營運登記業務
不動產買賣: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不涉及增設道路、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不動產租賃:從事自有不動產買賣或租賃,及不動產轉租賃之行業。不涉及增設道路、公共設施等不動產劃分而出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不動產仲介經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統計分析不動產仲介經紀產業已在經營不織布紙巾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代銷經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
統計分析不動產代銷經紀產業已在經營不織布紙巾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不動產買賣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統計分析不動產租賃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國民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
統計分析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工廠房開發租售: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統計分析工廠房開發租售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投資顧問: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統計分析投資顧問產業已在經營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一般廣告服務: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廣告傳單分送: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人力派遣: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