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欣酒精股份有限公司-酒精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2年06月03日 (西元2013-06-03)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6年06月20日 (西元2017-06-20)
統一編號:54327762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5,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5,000,000
代表人姓名:李麗鈴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中壢區月眉路二段133號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月眉里月眉路二段133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中壢區月眉路二段133號 郵遞區號5碼查詢
董事長:李麗鈴持有股份數0
董事:魏于甄持有股份數85,000
董事:郭惠琦持有股份數150,000
監察人:江常夏持有股份數407,500
附近食品什貨、菸酒、飲料批發公司
江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263417)
桃園市中壢區月眉路二段133號
健行藥師藥局 (統一編號:30315528)
桃園市中壢區健行里健行路139號1樓
怡康藥局 (統一編號:80753115)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里慈惠三街112號1樓
龍佑藥局 (統一編號:10063833)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里新明路21號1樓
榮民大藥局 (統一編號:10662675)
桃園市中壢區興仁里榮民路103號1樓
喜悅商行 (統一編號:34810964)
桃園市中壢區仁義里福州二街525號1樓
治善藥局 (統一編號:99476935)
桃園市中壢區中原里福德路37號1樓
康健生活藥局 (統一編號:30210849)
桃園市中壢區自立里環中東路200號1樓
長壽茶行 (統一編號:60255245)
彰化縣二水鄉復興村水尾巷17號
鴻記茶葉商行 (統一編號:45607679)
彰化縣二水鄉復興村水尾巷38號
營運登記業務
進口菸酒批發:從事菸草製品及酒類批發之行業。
其他未分類專賣批發:從事4691細類以外其他商品專賣批發之行業,如紙漿、紙張(板)、古董、藝術品、紀念品、手工藝品、喪葬用品、宗教用品、基本金屬、礦物、皮革等批發。
食品添加物批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批發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食品添加物零售: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零售之行業。並符合「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醫療器材批發: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醫療器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中藥採集、人造肉製造、注射針製造、生啤酒製造、紗線漂染、西瓜栽培、齒輪加工機製造、家禽孵育、底片批發、望遠鏡製造、照相排版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醫療器材零售:依藥事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注射器、醫療耗材、齒科材料、紗布及繃帶、處方用鏡片及使用於處方用鏡片之鏡框等。包括其醫療器材租賃業務。(隱形眼鏡及其藥水、藥片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醫療器材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刷卡機製造、合成乳(還原乳)製造、家禽孵育、打光蠟製造、掃街車製造、排油煙機製造、攝影機零售、望遠鏡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淨水器零售、濾袋縫製、炊具批發、照相排版、牙膏製造、紙菸製造、餐盒食品製造、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中藥採集、血清蛋白製造、西瓜栽培、醫用石膏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酒精批發: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批發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統計分析酒精批發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酒精零售: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之規定,經營酒精零售之行業。但酒精製造業者、進口業者及領有藥局執照或藥商許可執照並依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銷售者除外。
統計分析酒精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乳牛飼育、保久乳製造、咖啡栽培、桶板鋸製、檳榔栽培、生啤酒製造、米果製造、糕餅批發、糖漿製造、罐頭食品零售、肉牛飼育、自行車輪胎製造、茶樹栽培、菸草栽培、蛋雞飼育、調味乳製造、豆芽栽培、酒精汽油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魚藤栽培、麵糰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酒類輸入: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統計分析酒類輸入產業已在經營菸草栽培、酒精汽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