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生命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祭祀用品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9年11月10日 (西元2010-11-10)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4月21日 (西元2016-04-21)

統一編號:5326113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500,000

實收資本額(元):500,000

代表人姓名:林淑蓮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07號14樓之2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文明里0一一鄰復興路207號14樓之2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07號14樓之2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董事長:林淑蓮持有股份數40,000

董事:麥淦書持有股份數0

董事:麥朱書持有股份數10,000

監察人:廖振善持有股份數0

附近五金及日常用品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宗教、喪葬用品批發:從事4691細類以外其他商品專賣批發之行業,如紙漿、紙張(板)、古董、藝術品、紀念品、手工藝品、喪葬用品、宗教用品、基本金屬、礦物、皮革等批發。

宗教、喪葬用品零售:從事4851細類以外其他全新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紀念品、手工藝品、宗教用品、喪葬用品等全新商品零售店。寵物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全新商品零售:從事4851細類以外其他全新商品之專賣零售店,如紀念品、手工藝品、宗教用品、喪葬用品等全新商品零售店。寵物零售店亦歸入本類。

殯儀館經營:從事人或動物屍體之埋葬、火化、殯葬禮儀服務等行業。墓地租售及維護亦歸入本類。

殯葬禮儀服務:依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以承攬處理殯葬事宜之行業。
統計分析殯葬禮儀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公事包製造、寵物配種、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火龍果栽培、骨粉肥料配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祭祀用品零售: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祭祀用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喪葬用品批發、天敵昆蟲採集、宗教用品批發、寵物配種、手帕縫製、水稻栽培、紀念品批發、藝術品批發、觀葉植物栽培、防水繩纜絞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零售: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喪葬用品批發、天敵昆蟲採集、宗教用品批發、寵物配種、手帕縫製、水稻栽培、紀念品批發、藝術品批發、觀葉植物栽培、防水繩纜絞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祭祀用品批發:從事各種祭祀用之香、燭、冥紙等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祭祀用品批發產業已在經營中藥採集、印刷排版、古錢批發、喪葬用品批發、基因工程藥品製造、宗教用品批發、手帕縫製、皮材收集、礦泉水製造、紀念品批發、紙菸製造、藝術品批發、陶瓷釉玻璃製造、非碳複寫原紙製造、黏土採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花卉批發:從事花卉批發之行業。包括觀葉植物、盆栽等。
統計分析花卉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切花植物栽培、園藝苗木批發、植物染料採集、盆景栽培、種苗培育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花卉零售:從事花卉零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花卉零售產業已在經營切花植物栽培、園藝苗木批發、植物染料採集、盆景栽培、花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顧問服務: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統計分析其他顧問服務產業已在經營ISO認證企業顧問、代謝物檢驗試劑製造、古錢批發、專業爆竹煙火批發、林木採種、氣化噴霧劑製造、漁網編製、珠雞飼育、環己酮製造、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藝術品批發、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仲介服務: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統計分析仲介服務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買賣: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統計分析不動產買賣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不動產租賃:從事老人住宅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統計分析不動產租賃產業已在經營住宅及公寓營建、公事包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工業用線網編結、新聞紙製造、殯葬場所之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不織布紙巾製造、大豆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