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鑫科技有限公司-無店面零售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6年08月09日 (西元2017-08-09)

統一編號:52894233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1,200,000

代表人姓名:魏智賢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82號4樓之8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否

財稅營業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復建里八德路三段182號4樓之8

郵遞區號快搜: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82號4樓之8 郵遞區號一覽表查詢

董事:魏智賢出資金額1,200,000

附近其他綜合零售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網際網路拍賣: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本類主要以網站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客戶處。電話行銷及網際網路拍賣亦歸入本類。

箱、包、袋製造:從事以各種材質(如皮革、紡織品、塑膠皮布等)製造行李箱、書包、手提袋及類似品之行業。
統計分析箱、包、袋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公事包製造、化粧箱製造、手帕縫製、書包製造、樂器盒及樂器提箱製造、皮材收集、背包製造、腰包製造、行道樹栽培、運動飲料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統計分析無店面零售產業已在經營網皮製造、郵票印製、電桿木鋸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產業已在經營人造肉製造、帆布床縫製、棉花栽培、毛條併製、絲絨帽製造、麻糬製造、假領縫製、內陸箱網養殖、制服批發、圍巾頭巾製造、女裝批發、嬰兒配方食品製造、帽子批發、戒指批發、手帕縫製、服飾帶織製、游泳池廢水清理、男裝批發、皮材收集、睡袋縫製、童裝批發、耳罩縫製、胸針批發、腰包製造、襪帶縫製、運動飲料製造、項鍊批發、領帶縫製、頭足類批發、髮網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統計分析其他綜合零售產業已在經營消防水帶織製、百香果栽培、雜醇油製造、零售式量販店、便利商店、超音波洗滌機製造(實驗室及醫學用除外)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從事電腦、終端裝置、週邊設備及電腦組件製造之行業。但代客處理資料應歸入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細類。
統計分析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傳真機製造、呼叫器製造、天敵昆蟲採集、數位板製造、橋接器製造、無機鞣劑製造、監視攝影機製造、網皮製造、衛生棉製造、視訊卡製造、路由器製造、車套縫製、遙控設備製造、閘流體製造、防水繩纜絞製、集成(層積)材製造、電桿木鋸製、伺服器製造、個人電腦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平板電腦製造、微生物除草劑製造、手帕縫製、筆記本等紙製文具製造、資料微處理機製造、液糖製造、終端機製造、陰極射線管製造、光學用清潔劑製造、刷卡機製造、印刷排版、可可豆栽培、多元醇製造、影印紙製造、條碼閱讀機製造、滑石礦採取、生啤酒製造、磁控管製造、繪圖機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讀卡機製造、鍵盤製造、隨身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統計分析產品設計產業已在經營交通車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化粧箱製造、土壤處理及施肥、地毯製造、大豆栽培、工業用線網編結、建材鋸製、應用軟體出版、採果機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水稻栽培、環己酮製造、積體電路(IC)製造、結核菌素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電桿木鋸製、音效卡製造、企業總管理處、包工伐木、商船製造、多元醇製造、家禽孵育、平板電腦製造、服飾帶織製、流體傳動設備維修、珠雞飼育、視訊卡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