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磊企業有限公司-建材批發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8年04月01日 (西元2009-04-0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民國105年07月06日 (西元2016-07-06)

統一編號:24379720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總額(元):8,000,000

代表人姓名:魏乘烜

公司所在地: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21鄰西尾7-9號

登記機關:桃園市政府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21鄰西尾7-9號

郵遞區號快搜:桃園市大溪區南興里21鄰西尾7-9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

董事:魏乘烜出資金額8,000,000

附近建材批發公司

營運登記業務

水泥及水泥製品批發:從事磚瓦、砂石、水泥、石灰及其製品等建材批發之行業。混凝土批發亦歸入本類。

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以水泥、砂、石、水拌合後灌至模具內凝固成型之產品製造之行業。如石綿管、石綿瓦、水泥磚、水泥樑、石綿板、水泥瓦、混凝土管、混凝土磚、水泥浴盆、水泥橋段、水泥垃圾桶、混凝土枕木、水泥空心磚、混凝土邊石、鋼筋水泥製品、預力混凝土管、預力混凝土電桿、加石綿水泥製品、預力混凝土基樁、加纖維水泥製品、混凝土柱、樑、版、預鑄混凝土人孔、手孔、預鑄混凝土隧道弓型支堡、鋼襯預力混凝土自來水管等之製造。
統計分析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產業已在經營加味茶製造、水稻栽培、混合汽油製造、纖維漂染、鋼版製作、預拌混凝土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建材批發: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建材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塑膠皮布印染、平板電腦製造、橡膠鞋製造、矽砂採取、纖維漂染、塗料製造、漆布織製、合成乳(還原乳)製造、木瓜栽培、杉皮批發、竹筍栽培、水稻栽培、混合汽油製造、石油及天然氣探勘、砂岩採取、磚瓦批發、磁控管製造、衛生棉製造、貼面石材批發、建材鋸製、螺絲起子製造、貨車製造、金針菜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產業已在經營機能性飲料製造、汽車椅套縫製、車套縫製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機械批發: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統計分析機械批發產業已在經營商船製造、太陽能晶棒製造、實驗動物飼育、打光蠟製造、洗衣機套縫製、消防水帶織製、火龍果栽培、相框材鋸製、美術燈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船帆縫製、蓄電池極板製造、輪胎簾布製造、遊艇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量測儀器製造、電桿木鋸製、飛簷瓦製造、飲料製造機製造、化粧箱製造、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建材鋸製、木瓜栽培、紡黏不織布製造、製糖用甘蔗栽培、輸電設備製造、農作物採收、造模機製造、金針菜栽培、食用甘蔗栽培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起重工程:起重工程、天車工程(吊車機械)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統計分析起重工程產業已在經營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保久乳製造、光學用清潔劑製造、冶金機械維修、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化粧箱製造、印刷排版、原電池製造、塑膠皮布印染、導火劑製造、工業用線網編結、度量衡儀器維修、廠房之產業用機械安裝、成衣繡製、投幣式電動遊戲機製造、採果機製造、木瓜栽培、林木採種、模造紙製造、機能性飲料製造、橡膠鞋製造、泵、壓縮機、活栓及活閥維修、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漁網編製、營造用曳引機製造、發酵乳製造、皮材收集、紙菸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航空郵簡紙製造、船帆縫製、菸草栽培、製糖用甘蔗栽培、軌道車輛車輪製造、輸電設備製造、輻射設備維修、農作物採收、配合飼料配製、金針菜栽培、鍋爐製造、電桿木鋸製、食用甘蔗栽培、飲料製造機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租賃: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統計分析租賃產業已在經營冷凍冷藏肉類製造、影印紙製造、流體傳動設備維修、測量儀器設備出租、發酵乳製造、自行車輪胎製造、舞台音響設備批發、貨車製造、醫用石膏製造、電桿木鋸製、動物性單一飼料製造、包工伐木、木瓜栽培、礦泉水製造、紡黏不織布製造、農作物採收、金針菜栽培、食用甘蔗栽培、營造用曳引機製造、起重纖維繩纜絞製、事務機器用紙捲製造、辦公廳室營建、機能性飲料製造、船帆縫製、飛簷瓦製造、高脂乳製造、健身器材製造、帆布床縫製、手帕縫製、沙拉醬製造、浮式平板玻璃製造、海洋植物採集、登山用品製造、露營用品批發、體育用槍及彈藥製造可獲得較多經濟發展收益,建議可與此方面業者拓展開發合作。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